项目概况
伊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北路****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08日 17: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LLJ-CG2022-026
项目名称: 伊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221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B包)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64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 B包采购心电采集系统2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的副本原件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经营医疗器械销售等内容;
3.3、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根据所投内容提供);
3.4、如法人亲自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受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至今三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文件;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7、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下载信用报告以及政府***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且加盖公司公章当原件)。
(备注:本项目取得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上所有资质原件(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标项2、3: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的副本原件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经营医疗器械销售等内容; 3.3、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根据所投内容提供); 3.4、如法人亲自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受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至今三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文件;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7、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下载信用报告以及政府***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且加盖公司公章当原件)。 (备注:本项目取得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上所有资质原件(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02日 至 2022年06月07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6:00至2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北路****楼
方式: 线下来人获取
售价(元): 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08日 17:00 (北京时间)
地点: 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北路****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2年06月08日 17:00 (北京时间)
地点: 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北路****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A包200元/份、B包200元/份、C包100元/份(文件费售后不退)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伊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999-***5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伊犁乐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楼
联系方式: 182****9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雪萍
电 话: 182****924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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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医疗设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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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1/pNSoHoEBTMy69Bnw4Hl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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