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 〔2017〕54 号)和博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做好自治州财政供养人员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服务机构相关工作的函》(博州医保函字[ 2021 ] 6 号)的要求,为方便参保职工,实现全市范围内财政供养人员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 2021 年初博州医疗保障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为州直财政供养人员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服务机构,同时 2021 年博州医疗保障局拟将财政供养人员商业补充险纳入“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范围。
博乐市医疗保障局博乐市财政供养人员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服务拟由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 提供此项服务(联系人:郜磊,联系电话:199****1199)。 项目预算金额: 2207310 元, 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04月03日至2021年04月13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中心,(地址:****路****号,****中心****中心,联系人:王明,联系电话:0909-***8054)并同时抄送博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909-***8335)。
专家组成员名单:
张军励,博州医疗保障局, 基金财务科科长 133****5851
毛洪,博州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139****5800
李银花,博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会计师 189****8577
蒋湘,博乐市财政局 副局长 133****2407
希力古丽.木合塔,博乐市医疗保障局 150****7620
****中心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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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医疗保障局博乐市财政供养人员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服务单一来源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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