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人民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项目 招标 公告
项目概况
精河县人民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网 ”(htt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 4 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 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NS-JHRMYY-10
项目名称:精河县人民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950 0000.00
最高限价(元): 1950 0000.00
采购需求: 核磁共振、大型 C臂X线机、口腔CBCT、1.5升双门脉动真空灭菌器、 清洗机、 烘干机 、附属配套设备 。
标项名称:精河县人民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50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核磁共振、大型 C臂X线机、口腔CBCT、1.5升双门脉动真空灭菌器、清洗机、烘干机、附属配套设备。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50 个 工作日 内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 2)具有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3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gov.v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网(http://****.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 5)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 6)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予认可;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 11 月 3 日至 2022年 11 月 10 日,每天上午 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访问 “***网”(http://****.gov.cn),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平台,进行免费注册,主体类型中请选择“供应商”;***平台完善基本信息,选择对应项目填写投标信息后,点击”我要投标“,***网上领取采购文件,***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 400 - 998 - 0000
方式:请使用移动 CA***平台http://****.gov.cn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网办事指南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平台( http://****.gov.cn)网上递交加密文件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24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网”(http://****.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登陆 “***网”(http://****.gov.cn)查看公告,选择 “交易主体登录”,进行“供应商”会员注册, ***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 - 998 - 0000。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精河县人民医院
地 址: 精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永军
联系方式: 138****6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2****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关梦剑 孙玉霞
电 话: 0991-***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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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2/UJOVEIUBmlENxGEM8N9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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