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自治区招采子系统 2024年首批
***网药品、医用耗材动态调整
处理情况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和《关于***网及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已针对自治区招采子系统中截至2024年1月29***网药品、医用耗材动态调整上调价格的申请,完成审核及处理工作。现对相关动态调整申请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结果正式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一、 公示时间
202 4 年 2 月 1 日至 202 4 年 2 月 6 日。
二、公示内容
1、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 4 年 首 ***网动态调整处理情况(详见附件 1)
2、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 4 年 首 ***网动态调整处理情况(详见附件 2)
三、相关要求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在线上提交质疑材料。自公示之日起,通过系统内的 “动态调整”—“动态调整投诉”模块上传相关资料。因本企业产品被质疑提出澄清的须在受到质疑的3天内通过系统相应模块上传证明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提交澄清的,视为认同被质疑内容。质疑系长期行为,公示期满后仍可在系统中长期质疑菜单下提出质疑。
(二)质疑企业必须提交充分的质疑材料,应包含企业自拟的质疑函(须体现产品信息、医保编码、质疑理由等),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涉***平台中标/挂网价格截图或结果公告等(须包含价格信息和截图当前系统时间)。公示期内,质疑材料在系统中只可提交1次,材料务必详实、准确、完整。
请有关企业在公示期内认真核实相关信息,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合理依据,严禁进行恶意质疑,如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联系方式
****中心: 0991-***2057 、3552039
附件: 1、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 4 年 首 ***网动态调整处理情况表
2、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 4 年 首 ***网动态调整处理情况表
自治区政****中心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 4 年 1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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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2/eYb6Z40B1Yy6UPFwDIx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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