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自治区招采子系统 2022 年第二批阳光挂 网 药品、医用耗材动态调整处理情况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 和 《关于***网及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要求 ,自治区招采子系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0 ***网药品、医用耗材动态调整申请 ,针对无异议产品 已 审核 处理完毕 , 现对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部分医用耗材价格调整申请仍需进一步核查,待处理结果确定后另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 3 年 1 月 5 日。
二、公示内容
自治区招采子系统 2022 年 第二批 ***网药品、医用耗材动态调整处理情况(详见系统内公示) 。
三、公示信息查看方式
(一)相关企业可登录 “ 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 ” 在 “ 动态调整 ”—“ 挂网状态和价格动态调整公示 ” 中查看公示信息。
(二)公示内容包括产品信息、 价格信息和审核不通过原因等。
四、相关要求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 , 在线上提交质疑材料。自公示之日起通过系统内的 “ 动态调整 ”—“ 动态调整 投诉 ” 模块上传相关资料。因本企业产品被质疑提出澄清的须在受到质疑的 3 天内通过系统相应模块上传证明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提交澄清的,视为认同被质疑内容。质疑系长期行为,公示期满后仍可提出质疑。
(二)质疑企业必须提交充分的质疑材料,应包含企业自拟的质疑函(须体现产品信息、医保编码、质疑理由等),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涉***平台中标 / 挂网价格截图或结果公告等(须包含价格信息和截图当前系统时间)。质疑材料在系统中只可提交 1 次,材料务必详实、准确、完整。
( 三) 请有关企业在公示期内认真核实相关信息,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合理依据,严禁进行恶意质疑,如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
0991-***2057 、 3552039
自治区政****中心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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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2/ebxEY4UBzcw65Br6I6m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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