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公 开 自 治区 2023 年第二批新冠病毒诊疗药品、
***网 信息澄清质疑 处理情况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和《关于开展自治区、***网***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关于公示自治区 2023 年第二批新冠病毒诊疗药品、***网信息的通知》结果, 目前已完成相关企业信息、承诺函及产品价格等信息澄清与质疑的处理工作 ,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质疑系长期行为,如对有关产品质疑,可在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 “ 长期质疑 ” 模块中提交质疑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3 年第***网信息澄清质疑处理结果汇总表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3 年第二批***网信息澄清质疑处理结果汇总表
自治区政****中心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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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2/uirSXoYBzcw65Br6Tec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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