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受二连浩特市检察院委托,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现代化办公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现代化办公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二财购准字(电子)【2016】00196号
采购文件编号:ELGGCG2016N-A0201-02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 1 | 二连浩特市检察院采购采购现代化办公设备 | 1 | 详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 885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整包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4月15日至2016年04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复印件,需意向企业提供A4复印纸件加盖公章2份装订成册于报名时同时提交),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竞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经年检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包括三证合一)、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8、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9、经营执照具有上述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10、投标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档案告知。
11、竞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竞标人通过预审后,须向二****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交纳本项目公开保证金为5,000.00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二连浩特市诚信路支行
账 号:155643587737
行 号:104201103027
收款方名称:二****中心
公开招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各缴纳保证金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各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应按公开文件(公开公告)的要求,在预审时间截止2016年月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中心账户。 竞标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凭银行存款进账回单至二****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登记后需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缴费成功,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4月26日 上午 09:00:00
投标地点:二****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6年4月26日 上午 09:30:00
开标地点:二****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心
地址:****路****号
邮政编码:011100
联系人:窦小平、张爱军
联系电话:0479-***1849
1.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二****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二连浩特市诚信路支行
账号:155643587737
2.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二连浩特市检察院
地址:二连浩特市检察院
邮政编码:011100
联系人:韩平强、陈艳成(183****5050)
联系电话:0479-***7966
****中心
2016年04月15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3/NBo3h3EB5jMV-FyQ2YJy.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