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2025)内0502执3350号
二、合同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第三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三、项目编号:后采办备字(电子)[2026]02035号
四、项目名称:疫情防控应急储备药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科尔沁左翼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科左后旗科尔沁大街经二路
联系方式:151****3111
供应商(乙方):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阿古拉大街与霍林郭勒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82****53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药品款 | 1(批) | ¥3,856,772.41 | ¥3,856,772.41 | 一、技术规格要求 1. 本次采购为疫情防控应急储备药品,所有药品均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正规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管理法》及国家、自治区疫情防控药品质量标准。 2. 药品包装完整、无破损、无渗漏、无污染,外观洁净、标识清晰,品名、规格、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储存条件信息齐全规范。 3. 药品质量合格,无过期、变质、受潮、变色、浑浊、霉变等质量问题,各项理化指标、安全指标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可正常用于临床疫情防控诊疗及群众应急救治使用。 4. 供货药品须保证有效期充足,交付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总有效期三分之二,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疫情应急储备及日常诊疗周转使用。 5. 所有药品来源合法、渠道正规,可追溯、可查验,杜绝假药、劣药、临期瑕疵药及串货药品。 二、服务要求 1. 供应商须保证所供药品货源真实、质量稳定、票据合规,全程承担药品质量主体责任。 2. 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包含运输、搬运、装卸、落地交付,运输过程严格按照药品储存、温控、防潮避光规范执行,保障药品运输安全。 3. 提供完整供货资料:药品出库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厂家资质、药品注册批件、质量检验报告等全套资料。 4. 售后保障完善,如药品存在质量瑕疵、包装破损、效期不足、规格不符等问题,供应商须无条件免费更换、补齐,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5. 全程配合采购人完成入库登记、药品溯源、台账录入、医保及卫健系统核查工作。 三、履约验收要求 1. 验收依据:严格按照采购要求、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行业规范、供货清单及合同约定逐条验收。 2. 验收内容: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包装质量、随货资料完整性,现场核查药品外观质量、储存状态、合规性、溯源性。 3. 所有药品质量合格、资料齐全、数量准确、效期达标、包装完好即为验收合格。 4. 验收不合格的,由供应商限期无条件整改、退换、补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验收全程留存记录、台账、影像及纸质资料,归档备查,确保疫情药品采购、入库、使用、留存全过程合规可追溯。 ***平台即可。 |
合同金额: 3,856,772.41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伍万陆仟柒佰柒拾贰元肆角壹分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09月23日
履约地点: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ac2de29731cc4c3ccd69e56f5a935321.jpg
科尔沁左翼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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