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中标人在公告期结束后到我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2、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7日3、评委:王晓娟、胡海涛、刘立东、李玮、乌日罕4、如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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