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安全监测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对黄河堤防新建堤段、加高培厚堤段、护坡堤段(地质不良堤段、凌汛期卡冰结坝频繁堤段、迎流顶冲段)、淤背区堤段、险工段及重要穿堤建筑物的变形、渗流渗压、环境量监测仪器、监测自动化采集设备的采购、检验和率定、安装埋设、调试、维护、施工期的观测以及监测资料整理整编和初步分析、巡视检查等工作及相关土建和附属设施施工。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现对《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安全监测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网(https://****.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nm****@****.com)(请注明“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8日17时30分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06月22日至2026年06月28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名 称:内蒙古黄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路****号
联系人:丁峰
电 话:131****2539
邮 箱:nm****@****.com
招标代理:内蒙古鑫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楼
联 系 人:曹志伟 杨红梅
联系电话:0471-***7165
邮 箱:82****@****.com
九、发布媒介
本***网(https://****.gov.cn上发布。
附件:
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安全监测招标文件(0624初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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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4/g97M-J4BLRKCxEZf3jj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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