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提供的资料(2份):获取综合评选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如资料不全或未加盖公章,采购人或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3、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5、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6、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7、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9、供应商联系单(格式自拟,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注:以上所有盖章资料必须是单位行政公章。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销售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为无报名资料,代理机构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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