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2020年职工医疗补充保险
成交公告
1、项目名称:大洼区2020年职工医疗补充保险
2、项目编号:LPDY2020060003
3、财政编码:DZC2020-0603
4、采购结果: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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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结果类型 |
确定原因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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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成交公告 |
排名第一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
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 |
辽宁****大街****号 |
5,824,000.00 |
5、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
6、保证金退还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保证金。
7、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8、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盘锦市大洼区财政局
地址:辽****街****号
项目联系人:白晓莉
联系电话:188****1616
9、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 ****中心(****中心)
地址:****路****号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27-***9015
附件:
01包中标产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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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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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洼区2020年职工医疗补充保险 |
- |
11200 |
人 |
5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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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响应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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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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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
招标需求 |
响应需求* |
偏离*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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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2020年职工医疗补充保险 |
理赔范围及标准:我区共有11,200人,其中:在职7,969人、退休3,198人、三方面人员33人。 团体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其诊疗项目、医疗服务项目、用药范围等政策相统一。参保人员在保险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及慢病、特病、大病门诊医疗费用。****中心和市定点医院结算的,乙方不得对所报销的费用进行再次审核;异地居住人员和转外就医的患者,在异地结算统筹费用后,由乙方核算医疗补助费用。 1、个人承担的起付标准部分按50%赔付;最高赔付限额1500元; 2、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合理医疗费用部分(包含乙类自理费用),按90%赔付,最高赔付限额4万元。 3、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合理医疗费用部分(包含乙类自理费用),按90%赔付,最高赔付限额6万元; 4、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合理医疗费用部分(包含乙类自理费用),按90%赔付,最高赔付限额13万元。 5.以上报销项目中,对于新入医保目录的高值药品,按自付部分(含乙类自理)90%赔付。 |
理赔范围及标准:理赔范围为大洼区域内共11,200人,其中:在职7,969人、退休3,198人、三方面人员33人。 赔付标准:团体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其诊疗项目、医疗服务项目、用药范围等政策相统一。参保人员在保险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及慢病、特病、大病门诊医疗费用。****中心和市定点医院结算的,乙方不得对所报销的费用进行再次审核;异地居住人员和转外就医的患者,在异地结算统筹费用后,由乙方核算医疗补助费用。 1、个人承担的起付标准部分按50%赔付;最高赔付限额1500元; 2、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合理医疗费用部分(包含乙类自理费用),按90%赔付,最高赔付限额4万元。 3、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合理医疗费用部分(包含乙类自理费用),按90%赔付,最高赔付限额6万元; 4、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合理医疗费用部分(包含乙类自理费用),按90%赔付,最高赔付限额13万元。 5.以上报销项目中,对于新入医保目录的高值药品,按自付部分(含乙类自理)90%赔付。 |
无偏离 |
无偏离 |
****中心(****中心)
2020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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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5/1YcvA3MB9OED_OiU3QK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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