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挂牌披露信息 | |||
| 项目编号: | LN2022DF102308 | 项目名称: | (2022年第1320号)****中心(集团)****城院区1处超市用房出租项目 |
|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 |||
| 资产类别(实物): | 转让方名称: | ****中心(集团) |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价格单位: | 万元 | ||
| 转让方代码: | 12210200MB1J54913F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40.000000 | 挂牌期间: | 0 |
| 挂牌日期: | 2022-11-07 | 是否自动延期: |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
|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http://****.gov.cn |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路****号****中心****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租金总和的5%标准执行(租金总和是指租期内各年租金之和),由承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全部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全部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心; 账号:21201501300059001045;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大连西岗支行。 同时,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双方自行明确交接时点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等。同意交接之前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出租方承担,交接之后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知悉承租方需持出租方出具的收到全部租金的《收款说明》和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资产交接单》前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大连产权交易所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审核通过且承租方支付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5/PQR0UYQB9RnCWW96iY1U.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