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药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药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择优选定生产商。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城区
2.2 招标范围:除磷剂采购;聚合氯化铝( PAC )采购;聚丙烯酰胺 2 种( pam (含阳离子 30 ) 、 PAM (含阳离子 60 ) )采购;总氮去除剂、乙酸钠采购。
2.3 供货周期: 2022 年 03 月 01 日开始供货,按需供货 。
2.4 标段划分: 4 个标段 ,兼投兼中。
1 标段:除磷剂采购; 2 标段:聚合氯化铝( PAC )采购; 3 标段:聚丙烯酰胺( pam (含阳离子 30 ) 、 PAM (含阳离子 60 ) )采购; 4 标段:总氮去除剂、乙酸钠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的需求) 。
3.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此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2 年 01 月 26 日至 202 2 年 01 月 30 日每日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 6 时 3 0 分,携带以下材料至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 1 )营业执照副本;
( 2 )产品的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在有效期);
(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外地来葫人员需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 / 份 / 标段 (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 / 标段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02 月 16 日上午 09 时 0 0 分,****城****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网( http://****.gov.cn ) ”、“****中心( http://www.****.com.cn )”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城市
联 系 人:安闯
电 话: 135****0523
代理机构: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娄向生
电 话: 0429-***0232 /138****2406
202 2 年 0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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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5/iLmBmn4BZCCCHEfAmCY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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