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挂牌披露信息 | |||
| 项目编号: | LN2021DF102950 | 项目名称: | (2021年第7039号)大庆石化公司(上市)一批报废资产转让项目 |
|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 |||
| 资产类别(实物):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价格单位: | 万元 | ||
| 转让方代码: | 91230600716676129P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807.000000 | 挂牌期间: | 0 |
| 挂牌日期: | 2023-12-30 | 是否自动延期: |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
|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http://****.gov.cn |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路****号****中心****楼大连产权交易所31-36号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如有】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详见《网络竞价须知》。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转让价格含增值税且不包括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及其他相关费用。 5、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240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40万元。 6、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 知悉并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交接过程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城市的交接人员不允许进厂交接,其他地区交接人员须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且已接种新冠疫苗,入厂时须出示行程码,合格后方可进厂交接。大庆石化公司将按照大庆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做出调整,受让方须自行及时关注了解,因防疫要求变化不能进场交接,大庆石化公司与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责任,但交易双方可自行协商酌情延长交接时间,并由交易双方共同签订《情况说明》通知大连产权交易所。 (4)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若逾期支付,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1‰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5)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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