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公安局辅警被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H22-210900-015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辅警被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 年 10 月 28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根据阜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中心的疫情防控要求,拟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 9:00 开标的阜新市公安局辅警被装采购项目暂停,何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另行通知。
更正日期: 2022 年 11 月 27 日 12 时 16 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首页 - 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网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588 ),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 CA 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 、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网)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 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 3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档( U 盘)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
★ 4 、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 CA 认证等设备,***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
5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 1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 2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 3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 1 )( 2 )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 3 )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 疫情防控要求:由于疫情情况不断变化,我市防疫政策也在动态调整。请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我市最新防疫政策。参加现场投标的供应商每家只允许 1 名人员进入会场,同时需要提供疫情防控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正常、行程码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域外来(返)阜人员需登录 http : //****.gov.cn 依法依规报备行程,阜新市防疫指挥部电话: 0418-***0000 )。
注意:***网站均报名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网站分别承担不同的开标相应的功能,***网用于电子招投标,***平台用于保证金收缴及退还,***网站报名造成供应商不能正常投标者或保证金不能正常退还后果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
地 址: ****城路 5 号
联系方式: 0418-***241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心(****中心)
地 址: ****城路 7 ****中心
联系方式: 0418-***883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路秀伟
电 话: 0418-***8836
****中心(****中心)
2022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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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5/yjKPt4QB9RnCWW96kY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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