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东丰县医院
项目名称:东丰县医院采购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及服务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实施分为两项内容。一是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二是签名服务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中心下发文件《关于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应用的通知》(财信办[2017]9号),文件中要求统一组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建设应用工作,系统建设要按照统建统管、节约成本的要求,保证本省(市)系统统一组织建设,原则上采用全省(市)集中部署模式,并再次指出原则上各地区应采用与财政部一致的系统。
2019年10月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共同印发了《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吉财综(2019)788号),结合我省实际,转发《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财综(2019)29号),要求在2020年底前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运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2、为了保障电子票据业务数据的安全性,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采用了财政***平台提供的数字签名、加解密等安全服务,因此为了保证电子票据业务的安全稳定并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提议采购支持国际通用算法和国产密码算法的数字签名服务器。
3、系统统一:按财政部、吉林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区原则上使用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博思公司是财政部电子票据系统的开发商和运营商,其系统也是按照财政部技术标准开发的,使用其系统,与财政部及吉林省财政厅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保持一致,实现与吉林省财政厅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拟定供应商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道****号
2、签名服务器拟定供应商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街****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限:公示期为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止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刘强
联系地址:东丰县医院
联系电话:182****715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王萧哲
联系地址: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7***280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崔阳
联系地址: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路****号)
联系电话:139****757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王波
工作单位:东丰县财政局
职务:科员
论证专家:付强
工作单位:东丰县农电局
职务:科员
论证专家:许丹婵
工作单位:东丰县编办
职务:科员
专家意见:由于以上原因,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条件。具有唯一性,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经专家组同意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平台和各市(州)***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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