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C-JLZB-2021-309;
项目名称: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招标采购(11包-18包);
变更内容1:
原招标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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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包 |
名称 |
数量 |
规格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备注 |
|
第六标段 |
第十七包 |
猪O-A型口蹄疫合成肽疫苗 |
第17包:1050万头份 |
20头份/瓶、50头份/瓶各半 |
头份 |
2100 |
|
|
第十八包 |
第18包:450万头份 |
头份 |
900 |
变更后内容为:
|
标段 |
标包 |
名称 |
数量 |
规格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备注 |
|
第六 标段 |
第十七包 |
猪O-A型口蹄疫合成肽疫苗 |
第17包:1050万头份 |
50头份/瓶 |
头份 |
2100 |
|
|
第十八包 |
第18包:450万头份 |
头份 |
900 |
变更内容2:
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为:
第三标段11包-12包:布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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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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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30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分得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2 |
企业综合实力 |
5 |
比较各投标人技术研发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质量管理体系等。(0-5分) |
|
3 |
比较各投标人商誉以及所投标产品市场口碑等。(0-3分) |
||
|
2 |
新冠疫情期间对我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给与支持的企业(如:对我省疫情进行物资捐赠等,提供捐赠证明材料)0-2分。 |
||
|
3 |
技术服务方案及培训 |
3 |
提供免疫副反应和应激过敏反应死亡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服务承诺。(0-3分) |
|
3 |
提供发生免疫失败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服务承诺。(0-3分) |
||
|
3 |
提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置及补救措施等方案及承诺。(0-3分) |
||
|
4 |
保证使用单位能够熟练操作正常使用的培训内容,承诺培训总费用占发货金额4%(含)以上得4分,3%(含)以上得3分,2%(含)以上得2分,1%(含)以上得1分,不足1%不得分。 |
||
|
3 |
提供冷藏运输方案:产品出厂至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全程配备的冷藏配送方案,集中发货使用冷藏运输车直接发送至县级冷库有测温记录且安全可靠得2分,零散发货保证冷藏运输条件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 |
||
|
4 |
售后服务技术专家3人(含)以上得3分,2人得2分,1人得1分;在需要时12小时内到位加1分。没有售后服务团队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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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产品业绩 |
4 |
2020年所投产品在全国各省(含计划单列市)中标情况: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15个省及以上的得4分,8-14个的得2分,少于8个省份不得分。 2019年以后新投产产品的企业取其它投标企业平均分。 |
|
6 |
投标产品在近3年中在吉林省中标且安全有效无不良反应记录(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吉林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疫苗效价对比实验合格报告或证明)或其它未中过标企业提供近2年内本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区域实验合格报告得6分,否则不得分。(疫苗效价对比实验、区域实验合格报告或证明原件备查) |
||
|
5 |
技术指标及供货能力 |
3 |
提供大小两种规格包装的得3分,只能提供1种包装的得1分。 |
|
3 |
每提供1个批签发报告(2018年7月1日以后)的得0.5分,最多得3分。不能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
|
3 |
承诺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9个月以上得3分,8个月以上得2分,7个月以上得1分,7个月以下不得分。 |
||
|
5 |
计算以上批签发平均每头份布病疫苗菌株数量,S2株疫苗达到150亿CFU以上(A19株疫苗达到900亿CFU以上)得5分,每减少1亿CFU得分减少0.1分。少1份批签发总得分扣1分。(其它计量方法按百分比折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40%得满分,每减少1%标准,得分减0.1分。) |
||
|
3 |
(取批签发平均值)剩余水份小于等于2.0%得3分,小于等于3.0%得1分,高于3.0%不得分。 |
||
|
3 |
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高有双负压生产线得3分否则不得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3 |
所投标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性高、生产能力强和生产设备先进(悬浮培养)的得3分;生产工艺先进性较高、生产能力较强和生产设备较先进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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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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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所投标产品在吉林省养殖场户中认可度情况。(0-4分) |
变更后详细评审为:
第三标段11包-12包:布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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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标 准 |
|
1 |
投标报价 |
30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分得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2 |
企业综合实力 |
5 |
比较各投标人技术研发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质量管理体系等。(0-5分) |
|
3 |
比较各投标人商誉以及所投标产品市场口碑等。(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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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新冠疫情期间对我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给与支持的企业(如:对我省疫情进行物资捐赠等,提供捐赠证明材料)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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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技术服务方案及培训 |
3 |
提供免疫副反应和应激过敏反应死亡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服务承诺。(0-3分) |
|
3 |
提供发生免疫失败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服务承诺。(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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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提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置及补救措施等方案及承诺。(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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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保证使用单位能够熟练操作正常使用的培训内容,承诺培训总费用占发货金额4%(含)以上得4分,3%(含)以上得3分,2%(含)以上得2分,1%(含)以上得1分,不足1%不得分。 |
||
|
3 |
提供冷藏运输方案:产品出厂至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全程配备的冷藏配送方案,集中发货使用冷藏运输车直接发送至县级冷库有测温记录且安全可靠得2分,零散发货保证冷藏运输条件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 |
||
|
4 |
售后服务技术专家3人(含)以上得3分,2人得2分,1人得1分;在需要时12小时内到位加1分。没有售后服务团队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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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产品业绩 |
4 |
2020年所投产品在全国各省(含计划单列市)中标情况: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15个省及以上的得4分,8-14个的得2分,少于8个省份不得分。 2019年以后新投产产品的企业取其它投标企业平均分。 |
|
6 |
投标产品在近3年中在吉林省中标且安全有效无不良反应记录(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吉林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疫苗效价对比实验合格报告或证明)或其它未中过标企业提供近2年内本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区域实验合格报告得6分,否则不得分。(疫苗效价对比实验、区域实验合格报告或证明原件备查) |
||
|
5 |
技术指标及供货能力 |
3 |
提供大小两种规格包装的得3分,只能提供1种包装的得1分。 |
|
3 |
每提供1个批签发报告(2020年7月1日以后)的得0.5分,最多得3分。不能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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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承诺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9个月以上得3分,8个月以上得2分,7个月以上得1分,7个月以下不得分。 |
||
|
5 |
计算以上批签发平均每头份布病疫苗菌株数量,S2株疫苗达到150亿CFU以上得5分,每减少1亿CFU得分减少0.1分。少1份批签发总得分扣1分。(其它计量方法按百分比折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40%得满分,每减少1%标准,得分减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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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取批签发平均值)剩余水份小于等于2.0%得3分,小于等于3.0%得1分,高于3.0%不得分。 |
||
|
3 |
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高有双负压生产线得3分否则不得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3 |
所投标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性高、生产能力强和生产设备先进(悬浮培养)的得3分;生产工艺先进性较高、生产能力较强和生产设备较先进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3 |
|||
|
4 |
所投标产品在吉林省养殖场户中认可度情况。(0-4分) |
变更内容3:
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为:
第四标段13包-14包:小反刍兽疫或与羊痘二联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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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标 准 |
|
1 |
投标报价 |
30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分得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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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综合实力 |
5 |
比较各投标人技术研发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质量管理体系等。(0-5分) |
|
3 |
比较各投标人商誉以及所投标产品市场口碑等。(0-3分) |
||
|
2 |
新冠疫情期间对我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给与支持的企业(如:对我省疫情进行物资捐赠等,提供捐赠证明材料)0-2分。 |
||
|
3 |
技术服务方案及培训 |
3 |
提供免疫副反应和应激过敏反应死亡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服务承诺。(0-3分) |
|
3 |
提供发生免疫失败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服务承诺。(0-3分) |
||
|
3 |
提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置及补救措施等方案及承诺。(0-3分) |
||
|
4 |
保证使用单位能够熟练操作正常使用的培训内容,承诺培训总费用占发货金额4%(含)以上得4分,3%(含)以上得3分,2%(含)以上得2分,1%(含)以上得1分,不足1%不得分。 |
||
|
3 |
提供冷藏运输方案:产品出厂至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全程配备的冷藏配送方案,集中发货使用冷藏运输车直接发送至县级冷库有测温记录且安全可靠得2分,零散发货保证冷藏运输条件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 |
||
|
4 |
售后服务技术专家3人(含)以上得3分,2人得2分,1人得1分;在需要时12小时内到位加1分。没有售后服务团队不得分。 |
||
|
4 |
产品业绩 |
4 |
2020年所投产品在全国各省(含计划单列市)中标情况: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15个省及以上的得4分,8-14个的得2分,少于8个省份不得分。 2019年以后新投产产品的企业取其它投标企业平均分。 |
|
6 |
投标产品在近3年中在吉林省中标且安全有效无不良反应记录(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吉林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疫苗效价对比实验合格报告或证明)或其它未中过标企业提供近2年内本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区域实验合格报告得6分,否则不得分。(疫苗效价对比实验、区域实验合格报告或证明原件备查) |
||
|
5 |
技术指标及供货能力 |
8 |
在提供小反刍兽疫防护的同时,还能提供其它疫病防控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 |
|
3 |
提供大小两种规格包装的得3分,只能提供1种包装的得1分。 |
||
|
3 |
每提供1个批签发报告(2018年7月1日以后)的得0.5分,最多得3分。不能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
|
3 |
承诺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9个月以上得3分,8个月以上得2分,7个月以上得1分,7个月以下不得分。 |
||
|
4 |
所投标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性高、生产能力强和生产设备先进(悬浮培养)的得4分;生产工艺先进性较高、生产能力较强和生产设备较先进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5 |
|||
|
4 |
所投标产品在吉林省养殖场户中认可度情况。(0-4分) |
变更后详细评审为:
第四标段13包-14包:小反刍兽疫或与羊痘二联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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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标 准 |
|
1 |
投标报价 |
30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分得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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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综合实力 |
5 |
比较各投标人技术研发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质量管理体系等。(0-5分) |
|
3 |
比较各投标人商誉以及所投标产品市场口碑等。(0-3分) |
||
|
2 |
新冠疫情期间对我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给与支持的企业(如:对我省疫情进行物资捐赠等,提供捐赠证明材料)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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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技术服务方案及培训 |
3 |
提供免疫副反应和应激过敏反应死亡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服务承诺。(0-3分) |
|
3 |
提供发生免疫失败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服务承诺。(0-3分) |
||
|
3 |
提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置及补救措施等方案及承诺。(0-3分) |
||
|
4 |
保证使用单位能够熟练操作正常使用的培训内容,承诺培训总费用占发货金额4%(含)以上得4分,3%(含)以上得3分,2%(含)以上得2分,1%(含)以上得1分,不足1%不得分。 |
||
|
3 |
提供冷藏运输方案:产品出厂至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全程配备的冷藏配送方案,集中发货使用冷藏运输车直接发送至县级冷库有测温记录且安全可靠得2分,零散发货保证冷藏运输条件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 |
||
|
4 |
售后服务技术专家3人(含)以上得3分,2人得2分,1人得1分;在需要时12小时内到位加1分。没有售后服务团队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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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产品业绩 |
4 |
2020年所投产品在全国各省(含计划单列市)中标情况: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15个省及以上的得4分,8-14个的得2分,少于8个省份不得分。 2019年以后新投产产品的企业取其它投标企业平均分。 |
|
6 |
投标产品在近3年中在吉林省中标且安全有效无不良反应记录(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吉林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疫苗效价对比实验合格报告或证明)或其它未中过标企业提供近2年内本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区域实验合格报告得6分,否则不得分。(疫苗效价对比实验、区域实验合格报告或证明原件备查) |
||
|
5 |
技术指标及供货能力 |
8 |
在提供小反刍兽疫防护的同时,还能提供其它疫病防控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 |
|
3 |
提供大小两种规格包装的得3分,只能提供1种包装的得1分。 |
||
|
3 |
每提供1个批签发报告(2020年7月1日以后)的得0.5分,最多得3分。不能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
|
3 |
承诺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9个月以上得3分,8个月以上得2分,7个月以上得1分,7个月以下不得分。 |
||
|
4 |
所投标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性高、生产能力强和生产设备先进(悬浮培养)的得4分;生产工艺先进性较高、生产能力较强和生产设备较先进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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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所投标产品在吉林省养殖场户中认可度情况。(0-4分) |
变更内容4:
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为:
第五标段15包-16包:猪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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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标 准 |
|
1 |
投标报价 |
30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分得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2 |
企业综合实力 |
5 |
比较各投标人技术研发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质量管理体系等。(0-5分) |
|
3 |
比较各投标人商誉以及所投标产品市场口碑等。(0-3分) |
||
|
2 |
新冠疫情期间对我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给与支持的企业(如:对我省疫情进行物资捐赠等,提供捐赠证明材料)0-2分。 |
||
|
3 |
技术服务方案及培训 |
3 |
提供免疫副反应和应激过敏反应死亡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服务承诺。(0-3分) |
|
3 |
提供发生免疫失败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服务承诺。(0-3分) |
||
|
3 |
提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置及补救措施等方案及承诺。(0-3分) |
||
|
4 |
保证使用单位能够熟练操作正常使用的培训内容,承诺培训总费用占发货金额4%(含)以上得4分,3%(含)以上得3分,2%(含)以上得2分,1%(含)以上得1分,不足1%不得分。 |
||
|
3 |
提供冷藏运输方案:产品出厂至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全程配备的冷藏配送方案,集中发货使用冷藏运输车直接发送至县级冷库有测温记录且安全可靠得2分,零散发货保证冷藏运输条件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 |
||
|
4 |
售后服务技术专家3人(含)以上得3分,2人得2分,1人得1分;在需要时12小时内到位加1分。没有售后服务团队不得分。 |
||
|
4 |
2020年所投产品在全国各省(含计划单列市)中标情况: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15个省及以上的得4分,8-14个的得2分,少于8个省份不得分。 2019年以后新投产产品的企业取其它投标企业平均分。 |
||
|
4 |
产品业绩 |
6 |
投标产品在近3年中在吉林省中标且安全有效无不良反应记录(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吉林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疫苗效价对比实验合格报告或证明)或其它未中过标企业提供近2年内本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区域实验合格报告得6分,否则不得分。(疫苗效价对比实验、区域实验合格报告或证明原件备查) |
|
5 |
技术指标及供货能力 |
2 |
规格:提供10头份/瓶、20头份/瓶两种包装,供货比例为5:5,得2分;只能提供一种包装得1分。 |
|
3 |
承诺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9个月以上得3分,8个月以上得2分,7个月以上得1分,7个月以下不得分。 |
||
|
7 |
1、猪瘟活疫苗(细胞源)兔体感染量: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2016年7月1日以后连续5个批次的猪瘟活疫苗(细胞源),兔体感染量平均值)打分。7500≤兔体感染量平均值<15000的,得3分;15000≤兔体感染量平均值<30000的,得5分;兔体感染量平均值≥30000的,得7分;(提供原件备查) 2、猪瘟活疫苗(脾淋源)兔体感染量: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2016年7月1日以后连续5个批次的猪瘟活疫苗(脾淋源)兔体感染量平均值)打分。150≤兔体感染量平均值<300的,得3分;300≤兔体感染量平均值<450的,得5分;兔体感染量平均值≥450的,得7分;(提供原件备查) |
||
|
2 |
细胞源:兔体感染量离散度(共2分):上述5个批次批签发平均值:兔体感染量离散度在±250以内得2分,±500的得1分,有一个批次及以上兔体感染量不在此范围不得;脾淋源:上述5个批次批签发平均值为基数,离散度在±25以内得2分,±50以内的得1分,有一个批次及以上兔体感染量不在此范围不得分。 |
||
|
3 |
提供2016年7月1日以后连续5个批次批签发报告,5个批次在一周(7天)内生产的得3分;5个批次在15天内生产的得2分;5个批次在15天以上生产的得1分;提供的批签发数量少一个批次减1分。(提供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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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提供企业内控外源病毒操作规程、外源病毒检验报告得3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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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出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货物发放或有紧急需要时能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及时交货的合理方案。(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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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提供产品出厂至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全程配备的冷藏配送方案,集中发货使用冷藏运输车直接发送至县级冷库有测温记录且安全可靠得2分,零散发货保证冷藏运输条件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 |
||
|
3 |
企业提供半成品支原体检验报告,证明无支原体生长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
|
2 |
企业研发能力。(提供原件备查) |
变更后详细评审为:
第五标段15包-16包:猪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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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标 准 |
|
1 |
投标报价 |
30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分得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2 |
企业综合实力 |
5 |
比较各投标人技术研发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质量管理体系等。(0-5分) |
|
3 |
比较各投标人商誉以及所投标产品市场口碑等。(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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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冠疫情期间对我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给与支持的企业(如:对我省疫情进行物资捐赠等,提供捐赠证明材料)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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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服务方案及培训 |
3 |
提供免疫副反应和应激过敏反应死亡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服务承诺。(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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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发生免疫失败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服务承诺。(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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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提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置及补救措施等方案及承诺。(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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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证使用单位能够熟练操作正常使用的培训内容,承诺培训总费用占发货金额4%(含)以上得4分,3%(含)以上得3分,2%(含)以上得2分,1%(含)以上得1分,不足1%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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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冷藏运输方案:产品出厂至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全程配备的冷藏配送方案,集中发货使用冷藏运输车直接发送至县级冷库有测温记录且安全可靠得2分,零散发货保证冷藏运输条件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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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售后服务技术专家3人(含)以上得3分,2人得2分,1人得1分;在需要时12小时内到位加1分。没有售后服务团队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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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0年所投产品在全国各省(含计划单列市)中标情况: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15个省及以上的得4分,8-14个的得2分,少于8个省份不得分。 2019年以后新投产产品的企业取其它投标企业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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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产品业绩 |
6 |
投标产品在近3年中在吉林省中标且安全有效无不良反应记录(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吉林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疫苗效价对比实验合格报告或证明)或其它未中过标企业提供近2年内本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区域实验合格报告得6分,否则不得分。(疫苗效价对比实验、区域实验合格报告或证明原件备查) |
|
5 |
技术指标及供货能力 |
2 |
规格:提供10头份/瓶、20头份/瓶两种包装,供货比例为5:5,得2分;只能提供一种包装得1分。 |
|
3 |
承诺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9个月以上得3分,8个月以上得2分,7个月以上得1分,7个月以下不得分。 |
||
|
7 |
猪瘟活疫苗(细胞源)兔体感染量: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2020年7月1日以后连续5个批次的猪瘟活疫苗(细胞源),兔体感染量平均值)打分。7500≤兔体感染量平均值<15000的,得3分;15000≤兔体感染量平均值<30000的,得5分;兔体感染量平均值≥30000的,得7分;(提供原件备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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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细胞源:兔体感染量离散度(共2分):上述5个批次批签发平均值:兔体感染量离散度在±250以内得2分,±500的得1分,有一个批次及以上兔体感染量不在此范围不得;脾淋源:上述5个批次批签发平均值为基数,离散度在±25以内得2分,±50以内的得1分,有一个批次及以上兔体感染量不在此范围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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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2020年7月1日以后连续5个批次批签发报告,5个批次在一周(7天)内生产的得3分;5个批次在15天内生产的得2分;5个批次在15天以上生产的得1分;提供的批签发数量少一个批次减1分。(提供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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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企业内控外源病毒操作规程、外源病毒检验报告得3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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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出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货物发放或有紧急需要时能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及时交货的合理方案。(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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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供产品出厂至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全程配备的冷藏配送方案,集中发货使用冷藏运输车直接发送至县级冷库有测温记录且安全可靠得2分,零散发货保证冷藏运输条件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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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提供半成品支原体检验报告,证明无支原体生长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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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研发能力。(提供原件备查) |
变更内容4:
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为:
第六标段17包-18包:猪O-A型口蹄疫合成肽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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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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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30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分得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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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综合实力 |
5 |
比较各投标人技术研发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质量管理体系等。(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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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比较各投标人商誉以及所投标产品市场口碑等。(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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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冠疫情期间对我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给与支持的企业(如:对我省疫情进行物资捐赠等,提供捐赠证明材料)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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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服务方案及培训 |
3 |
提供免疫副反应和应激过敏反应死亡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服务承诺。(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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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发生免疫失败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服务承诺。(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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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置及补救措施等方案及承诺。(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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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证使用单位能够熟练操作正常使用的培训内容,承诺培训总费用占发货金额4%(含)以上得4分,3%(含)以上得3分,2%(含)以上得2分,1%(含)以上得1分,不足1%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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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冷藏运输方案:产品出厂至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全程配备的冷藏配送方案,集中发货使用冷藏运输车直接发送至县级冷库有测温记录且安全可靠得2分,零散发货保证冷藏运输条件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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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售后服务技术专家3人(含)以上得3分,2人得2分,1人得1分;在需要时12小时内到位加1分。没有售后服务团队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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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产品业绩 |
4 |
2020年所投产品在全国各省(含计划单列市)中标情况: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15个省及以上的得4分,8-14个的得2分,少于8个省份不得分。 2019年以后新投产产品的企业取其它投标企业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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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产品在近3年中在吉林省中标且安全有效无不良反应记录(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吉林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疫苗效价对比实验合格报告或证明)或其它未中过标企业提供近2年内本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区域实验合格报告得6分,否则不得分。(疫苗效价对比实验、区域实验合格报告或证明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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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术指标及供货能力 |
3 |
提供2020年连续5个批次的批签发:5个批次在同一个月内生产的得3分,两个月内生产的得2分,半年内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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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毒素小于等于1EU/头份得1分,小于等于3EU/头份得0.5分,大于3EU/头份不得分。(取前述5个批签发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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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效力检验O型口蹄疫每头份大于等15个PD50得2分,大于等于12个PD50得1.5分,大于等10个PD50得1分,大于等6个PD50得0.5分; 效力检验A型口蹄疫每头份大于等15个PD50得2分,大于等于12个PD50得1.5分,大于等10个PD50得1分,大于等6个PD50得0.5分。(取前述5个批签发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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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PD50值的离散度在±1以内的得5分,±2以内得3分,±3以内得1分,不在此范围不得分。(取前述5个批签发PD50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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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疫苗中含有三种及以上多肽抗原的得3分,含有两种多肽抗原的得1分。(依据所投产品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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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进口优质佐剂生产(提供近1年内与生产量数据和相适应的进口佐剂凭据)得1分,使用国产一般佐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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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保期12个月(含)以上得3分,10个月(含)以上得1分。不足10个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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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承诺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9个月(含)以上得3分,8个月(含)以上得2分,7个月(含)以上得1分,7个月以下不得分。(请谨慎承诺,接收时核查) 原因:口蹄疫疫苗出厂前检验需2个月时间(其中性状3天、装量检查1天,无菌检验10天,安全检验14天,效力检验38天,鉴别检验1天,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1天),质保期为12个月的疫苗,出厂后不足10个月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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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所投标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性高、生产能力强和生产设备先进的得2分,生产工艺、生产能力、生产设备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得0分。(须提供设备型号说明及生产现场实地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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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诺招标公示后,货物5日内发放到位2分,10日内发放到位得1分。高于10日不得分。(请谨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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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吉林省内养殖场户和基层兽医机构口碑。 |
变更后详细评审为:
第六标段17包-18包:猪O-A型口蹄疫合成肽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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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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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30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分得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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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综合实力 |
5 |
比较各投标人技术研发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质量管理体系等。(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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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比较各投标人商誉以及所投标产品市场口碑等。(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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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冠疫情期间对我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给与支持的企业(如:对我省疫情进行物资捐赠等,提供捐赠证明材料)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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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服务方案及培训 |
3 |
提供免疫副反应和应激过敏反应死亡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服务承诺。(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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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发生免疫失败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服务承诺。(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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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置及补救措施等方案及承诺。(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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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证使用单位能够熟练操作正常使用的培训内容,承诺培训总费用占发货金额4%(含)以上得4分,3%(含)以上得3分,2%(含)以上得2分,1%(含)以上得1分,不足1%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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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冷藏运输方案:产品出厂至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全程配备的冷藏配送方案,集中发货使用冷藏运输车直接发送至县级冷库有测温记录且安全可靠得2分,零散发货保证冷藏运输条件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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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售后服务技术专家3人(含)以上得3分,2人得2分,1人得1分;在需要时12小时内到位加1分。没有售后服务团队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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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产品业绩 |
4 |
2020年所投产品在全国各省(含计划单列市)中标情况: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15个省及以上的得4分,8-14个的得2分,少于8个省份不得分。 2019年以后新投产产品的企业取其它投标企业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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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产品在近3年中在吉林省中标且安全有效无不良反应记录(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吉林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疫苗效价对比实验合格报告或证明)或其它未中过标企业提供近2年内本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区域实验合格报告得6分,否则不得分。(疫苗效价对比实验、区域实验合格报告或证明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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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术指标及供货能力 |
3 |
提供2020年连续5个批次的批签发:5个批次在同一个月内生产的得3分,两个月内生产的得2分,半年内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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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毒素小于等于1EU/头份得1分,小于等于3EU/头份得0.5分,大于3EU/头份不得分。(取前述5个批签发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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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效力检验O型口蹄疫每头份大于等15个PD50得2分,大于等于12个PD50得1.5分,大于等10个PD50得1分,大于等6个PD50得0.5分; 效力检验A型口蹄疫每头份大于等15个PD50得2分,大于等于12个PD50得1.5分,大于等10个PD50得1分,大于等6个PD50得0.5分。(取前述5个批签发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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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PD50值的离散度在±1以内的得5分,±2以内得3分,±3以内得1分,不在此范围不得分。(取前述5个批签发PD50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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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疫苗中含有三种及以上多肽抗原的得3分,含有两种多肽抗原的得1分。(依据所投产品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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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进口优质佐剂生产(提供近1年内与生产量数据和相适应的进口佐剂凭据)得1分,使用国产一般佐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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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保期12个月(含)以上得3分,10个月(含)以上得1分。不足10个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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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承诺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9个月(含)以上得3分,8个月(含)以上得2分,7个月(含)以上得1分,7个月以下不得分。(请谨慎承诺,接收时核查) 原因:口蹄疫疫苗出厂前检验需2个月时间(其中性状3天、装量检查1天,无菌检验10天,安全检验14天,效力检验38天,鉴别检验1天,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1天),质保期为12个月的疫苗,出厂后不足10个月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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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所投标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性高、生产能力强和生产设备先进的得2分,生产工艺、生产能力、生产设备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得0分。(须提供设备型号说明及生产现场实地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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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诺招标公示后,货物5日内发放到位1分,10日内发放到位得0.5分。高于10日不得分。(请谨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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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所投标产品在吉林省养殖场户中认可度情况。(0-3分) |
其他内容不变!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责任公司
2021年2月5日
变更公告(11-18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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