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第六批 (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12日10点30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ZCJ2020-G-057-A
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第六批 (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
采购预算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
最高限价 :同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 :
1、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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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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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设备第六批(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 |
套 |
1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2、交货地点:苏州市中医医院。
3、项目验收
3 .1、货物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中标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3 .2、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后,需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中心进行检测。只有在设备完全正常运转和采购方确认后,设备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后 ,收到采购方通知发货之日起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网站(www.****.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4.1具有所投产品经营许可资格。
4.2具有产品的合法代理资格证书。(国产产品可不提供)
三、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 “****中心”―“政府采购登录”―“***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 “****中心”―“政府采购登录”―“***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 1)注册咨询:0512-****0846
( 2)CA办理及咨询:0512-****6166
(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 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 139****8964。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12日10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城****广场****楼,****中心(政府采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 1)询问:可在“***平台”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平台***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 399****大厦邮编:215002
联系人:路丽丽 联系电话: 0512-****8816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中心:
(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凭“苏康码”出****中心(政府采购)。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
2.3.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3、本公告***网、***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4、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 0512-****665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苏州市中医医院
地 址: 苏州市杨素路 18号
联系人: 徐洪
电 话: 0512-****2446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 399****大厦
联系人:路丽丽 潘莉莉
电 话: 0512-****8816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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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8/6xdNSnUBLd7kvX24Sn3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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