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浦口区看守所合作医疗医院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路****号创芯汇3栋605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月4日15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ZHYX812008
项目名称:浦口区看守所合作医疗医院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二级乙等(含)以上医院医疗资质。(2)投标医疗团队至少有4名取得医师资格后连续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和1名男性注册护士。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网站(www.****.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5.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gov.cn)或“***网”(www.****.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提续。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12月22日 至 2020年12月29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至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请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资质证书复印件。
地点:****路****号创芯汇3栋605室。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 2021年1月4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1年1月4日15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路****号****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 年1月4日15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路****号****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 公告期限:自响应公告在“***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 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4. 磋商文件相应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
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路****号
联系方式:025-****011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路****号创芯汇3栋605室
联系人: 雷雅文
联系方式: 173****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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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8/F21jiHYB4fYZjeB0vp0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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