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FZCCS2021020008 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 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的委托,****中心****中心(****中心)就 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DFZCCS2021020008)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建设和管理的通知》(苏卫疾控 [2020]59 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规范预防接种管理,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量 。
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网”、“***网””、“***平台”和“***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2月22日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DFZCCS2021020008
2 、项目名称: 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161.937万元
5 、最高限价为: 161.937万元
6 、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9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六)***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主体信息,并且针对此项目进行报名。(***网站:http://****.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22日
2. 方式:在“***网”、“***网”、“***平台”和“***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 2021 年 2 月 22 日 09:30 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 10:00 (北京时间)
2. 地点:****中心****中心(****路****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花园对面))开标四室
五、开启
1. 2021 年 2 月 22 日 10:00 (北京时间)
2. 地点:****中心****中心(****路****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花园对面))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路****号
联系人: 方和
电话: 189****7009
2. ****中心****中心信息
地 址:****路****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花园对面)
网 址:http://****.gov.cn
联系人:刘晓东
联系方式:0514-****5712
传真:0514-****571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其他
1. 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3份(1份正本2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 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中心联系
十一、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 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授权委托人)。供应商授****中心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楼大厅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中心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河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 ****楼****楼道直达指定开标厅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3. 分中心场所内中央空调暂停使用,请进场人员做好保暖防寒措施。分中心停车场实行管控,请留足出行时间并配合执行管控措施。
4. 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如有其他需求的,****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5. 江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已发布《江都发布关于春运期间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各相关投标人需严格执行江都区防疫规定。
江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江都发布关于春运期间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要求(见下)。
各相关投标人需严格执行江都区防疫规定。(1)从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从外省返回人员,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在返回江都时均需携带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告。(2)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需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以上要求。(3)对境外返回凡在第一入境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后来江人员,来江后实行严格的1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进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来江第3天(48小时后)和第14天开展核酸检测。(4)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返回江都,就地过节。特殊情况确需返回的,采取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观察管理措施,集中隔离食宿和核酸检测费用全部自理。
注:省外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按以下方式联系社区报备。
****中心所在社区:江都区仙女镇陈庄社区
社区地址:****路****号
社区联系人:王培,联系电话151****8583。
****中心****中心
2021 年2月5日
附件: 新点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 - 非网招.docx
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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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8/IA_jcHcBzXGIkQ62DK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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