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业务承办项目招标公告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公司)****中心的委托,****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业务承办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TXS20200401036
二、项目名称:****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业务承办项目
三、采购时间:2020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共三年。
四、采购预算、付款方式:
(1)采购预算价:****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基金收入为基准数,投标人报一个具体的比例,提取后作为承办职工大病保险的综合管理费用(含人工成本和车辆使用费)。****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基金收入8千多万元,投标人所报的比例应控制在2.5%—3.0%之间;
(2)付款方式:保险合同生效后,项目承保人按合同约定方式向项目采购人收取综合管理费(含人工成本和车辆使用费),并出具符合要求的发票;
(3)中标后不允许对项目进行分包。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保险公司授权的县级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统一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授权的县级分支机构;不接受其它层级的机构报名;
(2)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招标文件的提供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3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时至17:30分(北京时间),****路****号 C楼408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予退还。报名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前来: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投标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报名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资料齐全、符合报名要求的接受报名并发放招标文件;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3.请投标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本公告指定发布媒介。变更通知一经公告,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收悉。因投标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等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网(www.****.gov.cn)、***平台-泰兴站(http://****.gov.cn)***网公示的正式回复为准。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文档一份。
九、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收款单位: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账号:3205018814360000032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中标供应商在确认中标后5日内按照所承保份额向采购代理机构全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款单位、账号、开户行与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渠道相同;
3.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应当由投标人(或其上级公司)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且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请在开标时提交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以及详细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便保证金的及时退还。
十、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20年6月17日下午 2: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17日下午 2:30分(注: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中心(****路****号)****楼开标四室;
3.开标时间和地点与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相同。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
***网(www.****.gov.cn)、***平台-泰兴站(http://****.gov.cn)。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心
地址:****路****号
联系人:鞠 平
电 话: 0523- 87729569
邮编: 225400
代理机构: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 ****路****号****广场
恒泰经纪泰州分公司地址:****路****号 C楼408室
联 系 人: 朱先生、蒋女士
电 话: 180****0289 邮编: 225300
十三、投标确认函
1.投标人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17:30之前将《投标确认函》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邮件形式(邮箱10****@****.com)报送至恒泰公司。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确认函;
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供应商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无故不参加的失信行为,将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扣减以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记录分;
4.未按要求时间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
5.投标确认函格式:
投标确认函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取得贵单位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 , 投标联系人: ,
手机: ,
传真: , 邮箱: 。
(注:接收《投标确认函》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6月10日17:30时。)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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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8/mesLVXIBo2VON-2S0BF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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