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决策部署,根据2020年2月28日发布《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基本政策和待遇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3号)、《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苏府办[2020]62号),我局拟对相关系统进行建设和改造。根据市政府对“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信息系统改造项目紧急采购的请示”的批示和本项目的特殊情况,我局于2020年6月19日对其拟采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专家论证,相关内容如下:
1、论证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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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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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 |
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专职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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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宝民 |
张家港****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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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骥 |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高级工程师 |
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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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明 |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 |
高级工程师 |
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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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辉 |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高级工程师 |
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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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项目情况介绍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项目为政策性项目,根据要求及部署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经过2-3年过渡,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实现“六统一”,增强制度公平性和基金抗风险能力。前期,我们已经完成了我市医保政策和苏州政策的差异点梳理、政策调整的数据测算、稳定风险评估,并形成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方案,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核算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玖万元整(¥990000.00元)。
3、论证意见:
(1)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从2020年起苏州大市实施统一的基本政策和待遇标准调整工作,涉及参保人员待遇的调整需于2020年7月1日医保新年度开始正式上线运行,医保局于2020年5月11日向市政府打了紧急采购请示,财政于2020年5月28日完成该项目的资金审批,项目建设周期短、时间紧。
(2)市级统筹是2020年整个苏州层面医保重点工作,涉及医疗生育合并、医保个人账户预划清算、居民医保征缴、医保待遇调整、三大目录库标准化、异地结算改造、医疗机构接口改造等,医保业务流程错综复杂,不同系统之间关系千丝万缕,数据的交互读取也非常复杂,并且涉及一百多万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整个业务系统的改造任务十分繁重,时间十分紧迫。
(3)本项目建设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情况特殊,且建设时间紧迫,业务系统改造量繁重;部分改造需要在目前已有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和新增功能开发,与原有系统密切相关。医疗保障局原有系统开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市目前整个医保信息系统的架构、环节熟悉,前期全程参与了市级统筹业务调整讨论会议,同时也是苏州市医保信息系统的主开发商。因为由该公司提供项目建设服务可以确保项目的按时按质上线,同时也可以节约项目采购资金。
综上所述,专家组论证认为,该项目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建设服务。
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0年7月7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人员联系: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 潘 健 联系电话:0512-****5180
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杜闻瑾 联系电话:0512-****9063 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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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8/rC9PEnMBzVWyOvZ5Nhb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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