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人民医院
手术显微镜显示系统等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NCG 【 20 20】 291-1 号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 阜宁县人民医院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 基础上,就 阜宁县人民医院 手术显微镜显示系统等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 阜宁县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显示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 阜宁县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显示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主要采购内容为 手术显微镜显示系统等医疗设备 , 采购预算价为人民 币 190 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 阜宁县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显示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本次采购为 二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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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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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一 |
手术显微镜显示系统 |
1套 |
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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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二 |
1台 |
170万 |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货期限要求:供货前必须与采购人核对数量后供货,中标结果公示后 30 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5、质保期: 标段一:一年,标段二:三年
6、供货安装地点: 阜宁县人民医院院内。
7、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 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的投标单位,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 .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2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2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4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
2 . 5 投标货物 /服务若为进口设备/进口设备原厂维保服务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专项授权证书或有效期内经销商证书复印件;
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 ***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 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特别提醒:1、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分为四个时段:每日8:30、11:00、14:30、17:00.2、投标人报名信息提交后,无需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人员自动对各投标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3、如有当日报名结束的项目,且投标人在17:00以后提交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18:00以后提交的到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咨询电话:0515-8979 1606 ) 。
2、 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 2 1 年 2 月 2 日 8:30 至 20 2 1 年 2 月 9 日 17 :30 。
3、 招标文件售价 : 0.01元 / 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 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一日前以传真 或其它有效形式 (样式 见 附 件 ) 通知采购人。
四 、投标截止时间: 20 2 1 年 2 月 24 日 15 :00,投标地点:****中心(****路****号,****楼) 。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 2 1 年 2 月 24 日 15 :00 , ****中心(香港路 549号,****楼) 。
六、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标段一 : 20万;标段二:170万, 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 、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八、本次采购项目付款: 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 的银行账户。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 三个月内 ,支付合同价款至 90%;正常运行十二个月,在设备等无明显质量问题,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且设备无明显质量前提下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 、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 % 。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十、采购人地址:****城大街 111号
联系人: 石峰 联系电话: 0515-****0930
十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楼
联系人: 肖炀 联系电话: 025-****8674, 188****4792
邮编: 210000 E-mail: ho****@****.com
十二、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话: 0515-****7082
二 O二 一 年 二 月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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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8/tHbuYHcB4fYZjeB0H0V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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