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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医院超声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6-04-22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江苏 - 南京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江苏省人民医院超声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 1500万
省份/直辖市 江苏 地区 南京市
采购单位 江苏省人民医院 查看47个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陈黎明 025-****6674
代理机构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马翊然 197****84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江苏省人民医院超声设备采购项目 JSZC-320000-JITC-G2026-0100 招标项***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5-12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ITC-G2026-0100

项目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超声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0万元;采购包2:500.000000万元;采购包3:5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投标总价不得高于人民币1500万元,采购包一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500万元;采购包二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500万元;采购包三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500 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限价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超声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之内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的医院地点;采购包2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之内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的医院地点;采购包3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之内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的医院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即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10%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2.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采购包2

1.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10%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2.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采购包3

1.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10%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2.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近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如被授权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返聘合同、待遇发放证明等)。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如果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如下授权文件之一: 1.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制造商的国内控股子公司或代理人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该区域代理商给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 4.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

4.投标人所投设备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须提供3C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或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2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近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如被授权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返聘合同、待遇发放证明等)。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如果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如下授权文件之一: 1.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制造商的国内控股子公司或代理人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该区域代理商给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 4.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

4.投标人所投设备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须提供3C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或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3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近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如被授权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返聘合同、待遇发放证明等)。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如果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如下授权文件之一: 1.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制造商的国内控股子公司或代理人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该区域代理商给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 4.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

4.投标人所投设备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须提供3C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或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5-12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http://****.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路****号

联系人:陈黎明

联系电话:025-****66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路****号

联系人:马翊然、呼禹、高颖、宗超、马继烨

联系电话:197202557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翊然、呼禹、高颖、宗超、马继烨

电话:19720255784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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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8/yZ7FtJ0BLRKCxEZfj33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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