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海****中心装修工程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中心装修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共海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共海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装修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市中坝南路。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600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35.5万元。
2. 4 招标范围: 海****中心装修工程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结构、电气、消防、空调与通风、智能化、给排水等专业的设计。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根据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和建设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中标方案;方案经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30日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文本形成之前,须充分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会商,设计单位需留足修改、完善的时间。
2. 6 质量标准:按国家、江苏省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附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1)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反映的设计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注:本工程所指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公寓****写字楼,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 2 ) 20 20 年 0 4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 ) 20 21 年 0 4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4 )全部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5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6 )其他要求: 授权委托书;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书;承诺函。
( 7 ) 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网站截图。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 2 2 年 4 月 2 日至 20 2 2 年 4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http://****.gov.cn)”获取;
4 .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 2 年 4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网、***网 上发布。
8 .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审标准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9 . 其他事项
( 1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0.7 万元整。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2 )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 )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 4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400****300 、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 153****2188 。
10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海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 122号
邮编: 226600 邮编: 226600
联系人:周柏平 联系人:丁朋惠、万丽丽
电话: 138****1980 电话: 0513-****9577 (窗口)、 818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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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9/6aF65H8BWbiNZfcn5U7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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