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用气体系统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电子投标)
标段编号: YXS20180901809
1.招标条件
****中心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7)405号批准建设,****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医用气体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中心医疗气体,详见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 ****中心内甲方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人公告后供方立即进场做好配合工作,自合同生效后,供方必须按照需方要求及时进场配合管线施工,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书后方可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生产并在 45 天内备足需方施工所需设备及材料,送到现场的具体时间和数量由需方提前 10 天通知,安装工期必须按照需方要求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2.4合同估算价: 约1600万元。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质量及检验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由政府规定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能。
2.7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不接受贴牌),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并证明所投品牌的技术需求和性能与参照品牌同档次或高于参照品牌档次,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并在答疑中公布后才可填入投标文件响应表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中心供氧系统,同时投标人具有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心供氧系统、****中心吸引系统)或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范围包含08)”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自2015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800万元及以上的医用气体工程(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同备案手续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归集系统”中的合同登记信息(***网上合同备案系统或合同归集系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注:若以上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医用气体工程造价在800万元及以上的,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其有效性由评委会评审。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2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网会员系统;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年7月29日08时40分,现场开标地点:****中心(****路****号)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投标人须委派1人将样品及报价清单光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在开标前送至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记录。***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其他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中心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合同款支付
工程预付款为中标价的10%,按付款周期支付已完且合格工程量价款的45%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竣工结算送审后,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60%(含预付款);经审计机关审计后,工程款支付至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80%,余款按市相关规定执行。若该项目列入抽复审,按抽复审结果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给付工程款。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其他
9.1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中心网站“****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网***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 年7月1日至 2020 年7月6日,本公告为第 2次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中心
地 址: ****路****号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0510-****02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 卞女士
电 话: 139****7516
2020年7月1日
注:***网上电子开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中心网站“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中心”区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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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9/8i4zCXMBzVWyOvZ5J3z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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