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南淮泗河与赵公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阴区南淮泗河与赵公河水系连通工程已经由淮安市淮阴区水利局《洪泽湖治理保护三年工作计划》(淮发改投资【 2021 】 9 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淮阴区水利局。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 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在南淮泗河闸站上游约 50m 新建泵站 1 座( 2.0m3/s ),从南淮泗河抽引洪泽湖水,经 716m 暗管(直径 1.50m )、疏浚并采用松木桩防护排水沟 780m ,与砂礓河连通入赵公河。
2.2 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淮阴区南淮泗河与赵公河水系连通工程,位于淮阴区境内,招标范围包括::( 1 )新建引水泵站 1 座,设计流量 2.0m 3 /s ;( 2 )新建直径 1.50m 钢筋砼暗管 716m ,配套检查井 10 座和出口 U 型槽 1 座;( 3 )疏浚河道 780m ,河道两侧采用松木桩生态防护;( 4 )配套直径 60cm × 6m 农渠首 2 座,赔建 5 × 4.5m 生产桥 1 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工期: 60 日历天。
2.4 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2 )业绩要求: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1. 中标通知书、 2. 施工合同协议书、 3. 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 4.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其中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
( 3 )财务要求: /
( 4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5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如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城乡建设部) ;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 、施工合同协议书; 2 、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 ; 3 、原发包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其中 1 、 2 项二者缺一不可】 ;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 a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 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 b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 c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仍有增补或续建的在建工程的)。
( d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 e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 6 )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7 )其他人员要求: / ;
( 8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 A 、 B 、 C 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 1 人。
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链接诚信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9 )信用等级要求: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 C 级(赋分值 2.0 分)及以上。 ( 见江苏省水利厅《 2020 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 ) 。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 10 )施工设备要求: /
( 11 )其他要求:
① 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 2021 年 10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⑤投标人自 2020 年 4 月 1 日以来因违反招投标规定接收到行政处罚的, 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拟投标单位于 2022 年 4 月 7 日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注:***网上招投标诚信库、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 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中心****楼大厅;咨询人:孙工,电话: 189****0775 。投标单位 CA 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中心****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超,电话: 137****0470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 9 时 00 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
5.2.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 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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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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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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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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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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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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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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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5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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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5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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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6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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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7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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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8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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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9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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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0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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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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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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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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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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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 C= α A+(1- α )B × K
其中 :C-- 评标基准价 ,A —最高投标限价 ,B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①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K 值取 1 ;
②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20% (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 0.3 , 0.35 , 0.4 中的一个 ,K 取 0.98 , 0.99 , 1 中的一个。(α、 K 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 2019 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561.141497 万元。
7.4 分值构成
报价分 60 分;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 单位业绩 5 分; 其他评分因素: 5 分 。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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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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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1 ) |
投标报价 |
60 |
l 、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 60 分; 2 、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 +l %扣 1 分,最多扣至 0 分; 3 、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 -1 %扣 0.5 分,最多计算至 -5 %(含 -5 %); 4 、对偏差超过评标基准价 -5 %以下的,每超过 -l %扣 1 分,最多扣至 0 分。 5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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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2 ) |
施工组织设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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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 |
2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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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木桩施工 |
4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木桩施工等方案可行,措施有保障得 4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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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方工程 |
2 |
针对本工程土方开挖、土方调配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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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砼工程 |
2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原材料采购、保管、检验试验方案合理、砼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砼耐久性技术措施合理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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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模板工程 |
3 |
针对本工程 外露面模板材质、规格、表面质量及支撑符合质量要求得 3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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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机电设备采购安装 工程 |
3 |
针对本工程机电设备采购、 运输及安装方案合理得 3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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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涵管工程 |
3 |
针对本工程 涵管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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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3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具体可行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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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资源配置计划 |
1 |
施工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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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1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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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
1 |
针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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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环保、疫情防控 |
2 |
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治理、车辆冲洗、生产废水收集 、生活污水收集、噪声防治措施、废气防治措施、临时厕所 、临时垃圾收集 、人群健康防疫等)等措施合理可行且在措施或方案中明确不使用《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淮政发〔 2019 〕 15 号)中禁止的施工机械的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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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
3 |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 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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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3 ) |
单位业绩 |
5 |
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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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拟任项目经理业绩 |
2 |
拟任项目经理业绩: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 200 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有一项得 1 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 400 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有一项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 、施工合同; 2 、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 四者缺一不可; 3 、如合同及验收证明不能体现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投标人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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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业绩 |
3 |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有单项合同金额≥ 500 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有 1 项得 1.5 分,最高得 3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 、中标通知书; 2 、施工合同协议书; 3 、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链接诚信库,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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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4 ) |
其他评分因素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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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信用 |
4 |
根据 2020 年度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应用规则,投标人信用等级必须在 C 级(或信用等级赋分值 2.0 分)及以上。 1 、凡列入《 2020 年度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及赋分值表》(详见附件)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和赋分值按表中相应信用等级和赋分值执行。从业单位具有多个赋分值时,按与投标工程相对应的合同性质进行赋分。 2 、虽未列入《 2020 年度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及赋分值表》,但已列入《 2020 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和《 2020 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网)两份文件中的从业单位,采用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信用等级及赋分值。 3 、对没有江苏省和淮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用等级及赋分值、***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从业单位,在参加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其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一律按平均赋分值赋分,其中工程勘察设计类企业平均赋分值为 3.54 分,其它类企业平均赋分值为 3.3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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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1 |
投标人具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一级得 1 分,二级得 0.9 分,三级得 0.7 分,没有不得分。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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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
8. 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不见面”交易大厅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 发布公告媒 介
本***平台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淮安市淮阴区水利局
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西路 78 号
联系人: 韩女士
电话: 0517-****115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淮安市****苑小区西门门面房 3 楼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 138****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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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9/9WtT_n8BKFzn9Z4aOyh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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