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侍岭片排涝工程施工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3213010313106114001001
1. 招标条件
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 的 宿豫区侍岭片排涝工程 已经 宿豫水发 [2021]136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宿豫区侍岭片排涝工程施工标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 宿豫区境内
2.2 工程规模: 项目总投资为 513.25 万元。
2.3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2022 年 5 月 20 日完成全部工程,并具备完工验收条件。
2.4 工程质量: 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DB32/T2334-2013 ),专业工程从其行业规定。
2.5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 70% ,工程通过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 90% ,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其中农民工工资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苏建建管【 2016 】 707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如有)。
2.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拆建大墩站、新建侍岭三站及新建 DN1200 排涝涵闸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要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即使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而可以投标的规定);
3.1.3 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项目负责人 B 类、专职安全员 C 类);
3.1.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5 其他条件:
(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 a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 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2.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3.4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5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6 其它要求。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1 月 13 日 09:00 至 2022 年 01 月 19 日 17:30 ***平台( http://****.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 30 元(***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30 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0527-****6020 ,客服热线: 400****000 。
5.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平台办事指南 - ****中心模块搜索“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 年 02 月 10 日 09:30 ;
6.2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需***平台( http://****.gov.cn )***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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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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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 |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18 号 1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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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彭伟 |
联系人: 高玉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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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27-****5579 |
电话: 0527-****9095 、 151****4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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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传真: 0527-****9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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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223800 |
邮编: 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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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
E-mail : js****@****.com |
2022 年 0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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