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 E3213010313104189015001
****城市建设投资 ( 集团 ) 有限公司 的 宿豫区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智能化工程 已经 宿发改投资发 [2020]275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宿豫区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智能化工程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区
1.2 工程规模:
5700 万元
1.3 工 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0 月 28 日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主要设备全部进场付至合同价的 50% ,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 97% ,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智能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8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400 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仅限公共建筑)业绩。
注:( 1 )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盖章,双方法人公章缺一不可),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建设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各方主体单位名称前后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a 、若建设单位名称不一致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的证明材料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通知书; b 、若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通知书)、竣工验收时间、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信息的,投标人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工程内容等。
( 2 )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分包业绩,总承包单位视同建设单位。
( 3 )***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10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6 月 02 日 09:00 至 2022 年 06 月 10 日 17:30 ***平台( http://****.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30 元(***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30 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0527-****6020 ,客服热线: 400****000 。
5.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平台办事指南 - ****中心模块搜索“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 年 06 月 22 日 09:30 ;
6.2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需***平台( http://****.gov.cn )***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异议投诉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0527-****6031 。
7.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平台。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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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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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城市建设投资 ( 集团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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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大厦****楼 |
地 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 89 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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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壮 |
联系人: 杜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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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50****3158 |
电 话: 0527-****7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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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传 真: 0527-****7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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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3800 |
邮 编: 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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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
E-mail : 28****@****.com |
2022 年 06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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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9/WQuxH4EBO_YQ0fOQVU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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