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赵汉林庄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桑梓镇赵汉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蓟州区桑梓镇赵汉林庄村约12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3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标的具体情况可前往现场查勘,报名前未查勘视为接受现状;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标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所经营项目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实际转出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4、合同期满后承租方需将标的地上附着物清除,逾期未清除的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需照价赔偿; 5、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鉴证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网); 6、竞价保证金,竞得者:本项目报名时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由天津农交所转至出租方账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方将土坑填平且经规划资源局验收合格,承租方扣除全部租金后将剩余保证金退回至承租方账户(不计息)。标的具体情况可前往现场查勘,报名前未查勘视为接受现状;未竞得者:原数原路退回; 7、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此条款,***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则,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此条款产生的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竞得者以此条款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竞得者违约,竞得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该标的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8.中标者必须在村委会监督下将此坑填平(不可以用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恢复40%,六个月恢复70%,剩余部分2023年6月30日前恢复; 9.如发现乙方倒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由乙方自行处理,如乙方在限期内没有清除由甲方负责雇人清除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在施工运输中所需用道路设施等自行解决,村委会不负责协调; 11.垫平后复耕地面土不得低于1.5米厚土;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流转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2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20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239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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