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披露 天津市开发区翠亨村A座2门2403室、2404室、2406室房产
项目编号:GR2023TJ10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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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 | ¥677.60万 |
|---|---|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4-18 |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4-28 |
| 受托会员 | 机构名称:天津方联资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王志斌 联系电话:133****8671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陈凯 联系电话:022-****2158 部门负责人:耿鹏 联系电话:022-****2150 |
- 资产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标的信息
- 相关附件
- 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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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津市开发区翠亨村A座2门2403室、2404室、2406室房产 评估价格(万元) 583.280000 评估机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09-3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 276.740000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2、本标的申请挂牌转让的房产项目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抵押、担保、占压等情况。3、本次转让标的3套房产所在层均为24层,紧邻第三大街繁华商圈,周边有多条公交线路,交通便捷,片内有泰达一小、泰达一中、泰达医院、人人乐超市、鸿泰仟佰汇等完善的教育、医疗、生活资源。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泰港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 ****路****号****大厦 注册资本 600000.000000 法人代表 李江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65661106634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滨海海河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6MA078U4Y20 批准单位 天津滨海海河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1-09-19 批准文件名称 《海河创新关于****公寓套房产进场交易的批复》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张浩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限次延长信息发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本公告相关附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同时提交《现场看房确认书》(格式详见挂牌公告附件),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地址:开发区翠亨村,联系人:张浩,电话:186****1039,预约看样的联系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前支付保证金10万****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4.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中心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返还。5.受****中心有限公司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内,最终受让方****中心有限公司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先****中心有限公司及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与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受****中心有限公司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受让方未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交易价款的。7.本次交易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本次标的房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分别承担,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及房产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8.标的房产涉及的水、电等相关费用,在标的房产交割(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标的房产交割之后产生的由受让方承担。9.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即表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及国家、标的房产所在地对房地产限购的最新政策及相关规定,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考察,且认可该房产的现状。10.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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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现场看房确认书 (A座2门2403、2404、2406).doc 房产明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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