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市内配套工程西河泵站至凌庄水厂红旗路线 DN2200原水管道重建工程对施工临时占用的绿化树木、绿地进行迁移恢复 已经天津市 水务 局以津 水规计 [2 019 ] 128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市 财政出资。招标人为天****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锦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市内配套工程西河泵站至凌庄水厂红旗路线 DN2200原水管道重建工程线路长度8.9公里,该工程起自南运河南路,沿青年路、芥园西道、习艺所南街、红旗路、****小区路、水上公园西路、水天路,终点至凌庄水厂。工程施工过程中开挖占地、施工营地及临时堆土等需临时占用沿线绿化用地,对涉及的绿化树木及草坪进行迁移恢复。本招标范围主要是南运河南道与青年路交口街心公园苗木迁移及恢复,包括 移植地被植物、拆除园路、整理绿化用地、废弃物外运及绿植养护管理工作等,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市内配套工程西河泵站至凌庄水厂红旗路线 DN2200原水管道重建工程对施工临时占用的绿化树木、绿地进行迁移恢复 施工招标,共 1 个标段。标段名称: 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市内配套工程西河泵站至凌庄水厂红旗路线 DN2200原水管道重建工程对施工临时占用的绿化树木、绿地进行迁移恢复 施工,合同编号: NSBDXHBZYSGDCJSG/HT-2022-01。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市政基础设施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的通知》(财库 [2020]46 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 5% 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4.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①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②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4.3 投标人须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 ,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5 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6 投标人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日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4. 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202 2 年 2 月9 日至 202 2 年 2 月 15 日,每日 9 时~ 11 时 30 分, 14 时 30 分~ 1 7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5 00 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锦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华谊支行;
银行账号: 8111401012400642061。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jh****@****.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 3 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2 年3 月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中心****楼***平台第五 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79 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平台( www.****.com )、***网( http://****.gov.cn )、***网( www.****.com.cn )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中心
招标人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 8号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022-****206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锦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锦联新经济产业园 ****楼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 022-****2778
邮 箱: jh****@****.com
发 布 日 期: 202 2 年 2 月 8 日
异议受理单位: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 8号
受理负责人:王老师
电话:022-****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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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80/78xg2X4BNSXhX7xUAcS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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