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披露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部分资产(18台车辆)
项目编号:GR2022TJ1000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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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 | ¥52.5125万 |
|---|---|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市辖区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8-18 |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08-24 |
| 受托会员 | 机构名称: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王浩年 联系电话:010-****9334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王欢 联系电话:010-****3064-8004 部门负责人:郝建国 联系电话:010-****3064-8005 |
- 资产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标的信息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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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部分资产(18台车辆) 评估价格(万元) 70.610000 评估机构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22-02-28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 16.200000 其他披露内容 1、鉴于当前疫情影响和防控工作等要求,各意向受让方需配合所在地防疫要求,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勘验事宜,联系人:付宝岗;电话:131****3736。2、转让标的不涉及指标转让;车辆必须过户,如过户本市的,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当地小客车买受资格及过户政策要求;如过户外地的,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外地的车辆迁入政策。3、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 ****街****号 注册资本 206000.000000 法人代表 吴世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02361J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17643K 批准单位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1-12-08 批准文件名称 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纪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付宝岗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限次延长信息发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供《承诺函》,且须在信息披露期满16:3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15.74万元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2、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未按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及挂牌条件要求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视同作出如下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成交价格1%的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2)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了解并接受转让方所披露转让标的规格、数量、品质、状况、瑕疵等一切内容。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对转让标的实物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规格、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4)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移交,并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自转让标的移交完成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改装、提货、包装、运输、保险等所有工作及费用,以及转让标的的保养、保管、安全、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5)同意在将转让标的移交后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证变更手续,转让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转让标的权证变更手续的,相关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6)同意转让标的权证变更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如有)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但过户的手续费(如有)由受让方承担;(7)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5、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转让标的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限购政策等)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5.74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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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处置车辆清单.xlsx 线上系统相关材料.zip 承诺函.docx 车辆照片.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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