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新安镇/小高庄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小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承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新安镇小高庄村44棵林木所有权 | ||
| 资产权益 | |||
| 挂牌价格 | 22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项目名称:宝坻区新安镇小高庄村44棵林木所有权 二、流转对象:面向本村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三、流转基本情况: (1)林木类型及数量:进村路西侧杨树36棵,村老大队旧址旁杨树7棵,柳树1棵,共计44棵。共占地0.3亩。 (2)坐落位置: 进村路段:东至苗圃地,南至宝新路,西至大高地,北至南前街。老大队旧址段:东至麦地,南至沿河渠桥,西至去大河埝路,北至蓟运河埝坡南侧(范围内不包括道路),采伐范围以现场指界为准。 四、采伐期限:采伐期限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具体按照自合同签订起7日内(包含运输、清理收尾时间)。 五、采伐证:由甲方负责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六、流转价格(挂牌价格):总价22000元 ,上浮阶梯价500元。 七、其他事宜: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小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成交方简称乙方。 (1)电源、电力设备,电费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责提供水源,由乙方自己解决。树木采伐后乙方不得在此路段进行补栽树木,须将残留树根、树枝等全部清运出场,恢复场地原状。 (2)一次性付款:乙方需在竞价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费用,包含流转费、农交所其他费用等,逾期未足额缴清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另行组织竞价。 (3)网络竞价。若只征集到1名符合条件的竞价人,流转价格不得低于挂牌底价,方可成交,若仅有单一意向方报名参与,未实际发起竞价的,视作意向方认可本次流转底价,按挂牌底价直接敲定成交,完成林木流转事宜;若第一轮竞价未征集到有效报价或竞价失败,***网络竞价,竞价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若第二轮竞价仍失败,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程序商议后,可另行组织竞价或调整流转方案。 (4)竞价人报价最高者为本次流转林木的乙方。 (5)报名时间以天津农交所信息发布时间为准。报名地点为www.****.com或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6)竞价时间以天津农交所信息发布时间为准。竞价地点:网络竞价(异地)***网络环境的电脑上即可进行。 (7)参加竞价者需在竞价之日前缴纳竞价保证金10000元,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缴纳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方能参与竞价。信息技术服务费无论成功与否不再退还,乙方竞价保证金10000元转为流转费,其他未成交方,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交易所规定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8)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甲方)负责提供该树木采伐证,采伐证于签订合同后给予乙方,树木不再清点。具体要求:乙方须在采伐作业完成后,将采伐现场清理干净,将残留树根、树枝等全部清运出场,恢复场地原状,不得遗留安全隐患。甲方在采伐期限届满后3日内组织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风险保证金,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9)乙方须对采伐、运输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自行配备符合安全规范的施工设备、防护用品,并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因乙方施工不当、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第三方损害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在采伐期内,只允许乙方采伐约定范围内的树,按甲方指定的界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证不越界采伐,保证采伐底部短截位置合理;采伐时如另需开设林间道路,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新开设林间道路费用由乙方支付。 (11)如缴纳竞价保证金后不竞价或成交后反悔放弃,竞价保证金不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甲方)有权另行组织竞价。 (12)农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税费,由乙方担负。 (13)采伐期间树木看护任务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在采伐树木期间要保证道路畅通,不得损害周边树木、通讯和电力等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及时修复,未能及时修复的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甲方)找人修复,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对树木采伐和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另外,不能对道路、河堤造成损坏,不得影响防洪,否则,后续责任由乙方负责。 (16)乙方在采伐施工时要注意伐树施工人员的安全。在采伐及运输树木的过程中若发生人身、车辆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安全事故责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乙方发现闲杂人员进入采伐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 (18)乙方完工后须将现场清理干净,以免影响人员和车辆通行,若无故不清理现场,将扣除相应风险保证金。 (19)乙方运输树木道路需自行解决,在运输过程中若对道路及其他树木等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20)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该采伐路段、堤段,制止乙方损坏路段、堤段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乙方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乙方不得在采伐区域内取土、卖土、改变土地用途。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1)风险保障金4900元,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流转费及风险保障金不予退还,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后风险保障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2)凡有意报名交易者应到交易现场实地考察测量,林木棵树以方案为准,不再清点,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交易方案,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标的林木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林木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林木瑕疵、采伐期限为由提起任何抗辩。 (23)本公告相关内容由甲方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 转出用途 | 采伐出售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50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044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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