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32022TJ1000048 | 转让底价 | 11.60万元 |
| 拟转让比例 | 10.00%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7-28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08-24 |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天津市****城****大厦) | 所属行业 | 教育 |
| 受托会员 | 机构名称: 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赵洋 联系电话:022-****2135 部门负责人:袁颖 联系电话:022-****2130 |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重要信息披露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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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城果子优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 天津市(天津市****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想 成立日期 2021-01-29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教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6MA078M0159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托育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城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0.81 -47.97 -47.9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8.65 206.62 2.03 审计机构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06月30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1.24 -13.12 -11.7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5.34 195.08 -9.74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12-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2-07-20 资产评估结果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值 资产总计(万元) 208.65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万元) 206.62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万元) 2.03 115.9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1.599 -
重要信息披露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标的企业不存在自有房屋,经营办公场地为租赁。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其他披露内容 无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城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路****号****大厦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段喆 成立日期 2020-04-14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教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6MA0705GE3R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60552785449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城管理委员会 批准日期 2022-07-2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果子优托育公司混改实施方案相关事宜的批复 决议文号 津生函【2022】100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城果子优托育服务有限公司10%股权 转让底价 11.6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进行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信息及内容,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挂牌信息的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追究责任和提出其他主张。意向受让方在任何时候不得以或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者资产瑕疵、或有税务风险、未披露事项带来的风险等)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向受让方基于自身尽职调查与专业判断独立进行本次投资价值判断,该等投资价值判断与转让方作为国有企业内部作价所依据的审计、评估报告具体内容无关。2.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第三个工作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 3.48 万元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3.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以上(含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最终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4.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金额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具有效力等情形;(2)已获得受让资格且支付了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3)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5)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金额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的(此种情形,扣除已由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金额)。6.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7. 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完成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亏损及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持股比例享有和承继。8.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和责任由交易后的各方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9.本次交易完成后,最终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10.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须书面承诺:混改企业注册地必须在天津、长期发展必须扎根天津。11.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须提供具有审批权限机构出具的“混改企业注册地必须在天津、长期发展必须扎根天津”有效决议文件。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48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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