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披露 金相显微镜等机器设备一批
项目编号:GR2022TJ10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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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 | ¥5.6305万 |
|---|---|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市辖区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6-10 |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06-16 |
| 受托会员 | 机构名称: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陈智明 联系电话:010-****2033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王南一 联系电话:151****2026 部门负责人:郝建国 联系电话:69****64 |
- 资产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标的信息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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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金相显微镜等机器设备一批 评估价格(万元) 4.982700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07-31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 0.000000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无占用等情况。2.本转让标的为鼎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拟处置金相显微镜等机器设备一批。3.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已拆除设备,均按照现场展示的性状及状态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转让标的资产设备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并认可该资产设备回收处置涉及的资质条件、专项要求等相关规定。4.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看样事宜,未经预约的,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王志良,联系电话:137****0331)5.意向受让方勘查现场,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7.本项目中涉及的保证金、交易价款须由意向受让方的账户支付,本项目不接受代付。8.本次挂牌底价为含税价格。9.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鼎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 华苑产业区(环外)****街****号****楼、412室 注册资本 63159.398200 法人代表 刘长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6562658285J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080343 批准单位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1-11-29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鼎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拟处置一批已拆除设备的批复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姜月红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限次延长信息发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提交受让申请,并于挂牌截止日前支付本项目保证金人民币1.68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2、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相关规定原额原路径退回。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资产交易合同》及挂牌条件约定时间交纳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6)天津产权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其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3)本方同意本项目在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成交金额3%的交易服务费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4)本方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将全部交易价款付至转让方账户。(5)本方同意凡本转让标的涉及到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运输、装卸、吊装、鉴定、过户费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施工过程中转让标的的维护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且施工工期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转让标的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与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6)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转让标的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7)本方同意与转让方签署安全协议,并承诺转运相关人员具备相关安全资质。清拆运工作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接转让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完成。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68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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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料 附件: 报名指引.rar 资产受让申请书(金相显微镜等机器设备一批).doc 资产清单(金相显微镜等机器设备一批).xlsx 承诺函(金相显微镜等机器设备一批).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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