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YC)007003
项目编号: TZZD/NZC220237C
项目名称: 银川市东部片区生态环境EOD项目社会投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2954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银川市东部片区生态环境EOD项目社会投资采购项目一标段 |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1 | 采用“投建运”一体化模式实施银川市东部片区生态环境引领发展(EOD)项目,负责项目范围内有关工程、资产以及区域内相关地块管理和使用、生态等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运营管理、招商引资等。通过“投建运”一体化模式带动银川市东部片区生态环境修复与相关产业发展,推动生态治理由碎片化向系统化、整体化转变。 认真落实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相关部署,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工作要求,兴庆区计划申报实施银川市东部片区生态环境引领经济发展项目(EOD),项目估算总投资29.54亿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大新渠(总长14.8km)贯穿南北水系及周边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 环保类、产业类两部分。其中,生态环保类项目包括:水环境综合治理(大新渠水生态修复工程、大新渠生态廊道建设程)、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再生水利用、河湖连通等;产业类项目(大健康产业)包括:康养服务业(****公寓及养老服务心)、康养制造业(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枸杞籽和葡萄籽油项目)等。 | 29540000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95400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 30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文件中报价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6)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查询);(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12-14 17:02:11 至 2022-12-21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网;***网; ***网
方式 :电子下载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12-26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中心
五、开启
时间 :2022-12-26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 :****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磋商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网,通过CA***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中心。 4.***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6.发布媒介:***网、***网 、***网同时发布。 7.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叁仟元整。 8.每家供应商只允许一名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磋商,授权代表须携带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网络的笔记本电脑在磋商现场进行磋商最终报价。9.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开标时需持48小时核酸证明。 注:请各投标***网、***网 、***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更正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磋商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138****8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中心
联系方式: 181****5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闫学锋
电话: 138****882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曹瑞
电话: 181****5683
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 |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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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81/FlvqD4UB9RnCWW96ADN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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