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湖北岸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湖北岸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项目代码: 2112-640221-16-01-237556 ) 已由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关于沙湖北岸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 2022〕13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 ,项目 出资 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前进农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项目总占地 面积 27亩,主要采用 “潜 流湿地 +表面流湿地”工艺,对北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2400m³/d。
2. 2 主要 建设内容:
( 1) 引排水工程。铺设 DN300PE 引水管 1500m, 新建一体化泵站 1 座;
( 2) 潜流人工湿地。建设潜流湿地单元格 8个,受地形限制部分单元格不规则,每个单元格长 36m, 宽 41m-43m, 深 1.3m-l.45m, 单元格内部填充人工砾石(河卵石)、火山岩等填料,底部铺设防渗膜,表面种植水生植物。配套建设 C30 钢筋混凝土布水渠 2 座, C30 钢筋混凝土集水渠 3座及其他管道管件等;
( 3) 表面流人工湿地。总占地面积 3亩,分2级串联运行,种植水生植物750 ㎡, 此配套建设涌泉形式布水口 1座,浆砌石结构 跌水堰1座(长 10m, 宽 0.8m, 跌水高度 0.3m) ,集水堰1座(长 15m, 高 1 .5m) , C30 钢筋混凝土结构蓄水池 1座 ( 7.8mx7.8mx3.5m) ;
( 4) 配套设施。新建进、出水在线监测站各 1座,管理房1座, ***平台1个 ( 150 ㎡ ) , 2m 宽木栈道 260m; 混凝土硬化生产路一条长 550m, 宽 4m; 栽植乔木 300棵,地被绿化面积1100 ㎡ ; 配套建设相关设施、设备等。
2. 3 建设地点: 平西公路以南、银石线以东区域 ;
2. 4 招标范围: EPC总承包,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等完成沙湖北岸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含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3年的全系统调试运行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
2. 5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调试运行期3年;
2. 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 1个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 备环保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或 具 备 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3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环保或给排水专业 中 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或具备 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4 施工负责 人须具备 二 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 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外 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6 投标人需提供《***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202 2 年 6 月 9 日 23 时 59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电子交易系统正常运行), 登录 “***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数字证书业****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271按1号键,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0。
注: 投标人 在 开标前 应 随时***网 “澄清 / 变更 ”公告栏 目 、 “***平台” 内 “澄清和修改、查看回复” 栏目 ,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 上述内容 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 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 6 月 22 日 09时00分 ,地点为 ****中心(****中心五岳路 51号)****楼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疫情期间注意事项: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公告,并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出示行程码、个人防疫健康码等(外省来宁人员须按照相关规定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因投标人委派人员被隔离或行程码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投标,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网》、《***平台》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前进农场
地 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952-***6002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中心招标五部
联 系 人:张工、郝工
电 话: 0951-7 631965
2022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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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81/hdQmHoEBTMy69Bnw0RJ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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