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 | |||
| 510201202110568 | |||
| 二、项目名称 | |||
|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 |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新炬化工有限公司 |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桂溪村 | ||
| 中标(成交)金额 | 548(单价) |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 医用氧气配送服务:名称: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用气体配送服务;范围 :卖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买方指定的地点对买方的相关人员进行使用操作、使用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现场培训,要求使买方的操作人员能熟练进行产品使用操作流程,工程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要求:产品出现故障,需立即作出应急方案维护响应,如如法电话解决问题,维修人员需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时间:接到采购人供货要求后,能在2小时能够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含节假日);标准:5、 在产品验收期内,如果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性能与合同和标书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以及产品出现某种或某部件出现经常性故障,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退货或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保留要求中标供应商作出相应赔偿的权力。。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 罗永虹(评审组长)、蒋益泽、武敏、张培蒂、姚启雄(采购人代表) |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成本加利润原则合理收取 |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21400.000元 | ||
| 七、公告期限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 1、备案编号:SCZC352945_20210049;2、财政监督单位:四川省财政厅;3、 鼓励“政采贷”政策: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要求,依据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规定,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采贷”政策,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5、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此处以四川省为例,以此类推)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大道中段278号 | ||
| 联系方式: | 028-****629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成都市锦****广场 | ||
| 联系方式: | 028-****1798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李女士 | ||
| 电话: | 028-****1798 | ||
| 十、附件 |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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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82/83lXR30BKQLAfuJEGS_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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