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医疗综合服务体建设项目融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F+EPC)补遗及答疑文件
一、招标补遗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 投标函格式的更改 : 原《招标文件》中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中的 “ (一)投标函 ” 其中原文 “ 愿意以本工程勘察费最高限价下浮 %(该比例要求百分比保留整数)作为勘察费投标报价;愿意以本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下浮 %(该比例要求百分比保留整数)作为设计费投标报价; ”
现修改为: “ 愿意按经结算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工程所有调整系数均取1.0)计算后下浮30%作为勘察费投标报价;愿意按经结算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算后下浮20%作为设计费投标报价 ” 。
二、时间的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18日9时30分。现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7日9时30分。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名承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8 日
二、 招标答疑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质疑作以下回复:
一、提问: 招标文件质疑函(2020年09月01日11时45分提问)
问题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8条 “ 融资金额:中标人融资不得少于8000万元 ” 招标文件未明确退还时间,建议明确。融资费用可否用后期施工的工程款冲抵?招标人是否可以将融资金额调整到2000-3000万元?
回答: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8条,已明确退还时间 “ 3、融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全部退还融资本息(在此期间利息计息不付息,按单利计算) ” 。
问题②: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结算时间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怎么结算和结算程序都未明确,建议招标人明确?
回答: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7条已明确。
问题③: 由于本项目工期较长已经超过2年,材料上涨的风险很大,主要材料不调整或无规定,这样施工方就会存在很大风险,很不利于工程建设,同时也有失公平的原则,建议修改为:材料价格以施工期内《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乐山市信息价平均值计取,其中钢材及钢材制品以开工当月到封顶当月的《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乐山市信息价平均值计取,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包括设备)双方认质认价,采用先核价后采购的原则确认价格。如乙方不愿购买的材料由甲方联系提供,乙方支付材料款,这部分材料保管费按购买材料费的3%计取。
回答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0条已确定 “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可以调整 ” 。请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提问: 招标文件质疑函(2020年09月02日08:57分答疑1、疑问2)
问题①: 招标公告第2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以及第五章第五条(设计、估算、预算编制要求)。
请招标人提供本项目的可研报告及相关资料,便于投标人了解相关资料并制作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不得突破7.8亿,请招标人提供其中的土地购置费、前期相关费用等相关数据,便于投标人限额设计。
回答:本项目为EPC项目,具体项目情况请见招标文件中的项目概况。
问题②: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省外企业拟派班子相关人员必须是办理入川验证(备案)、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拟派项目机构人员第②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则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是办理入川备案的有效人员,附网络查询截图证明(截图信息须与上述评分要求证书一致),否则不得分。
请问:项目管理其他人员是否可以除施工负责人必须办理入川备案,其他人员待项目中标后,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人员匹配和入川备案。
回答:请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问题③: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0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进行调整。以及第50页专用合同条款16.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建议:本项目的合同工期730天,工期较长,同时投标人的投标为清单计价定额下浮方式而非固定综合单价,建议改为可以调整。调整方式为:人工、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造价信息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进行结算。
回答: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0条已确定 “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可以调整 ” 。请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④: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4条。投标人应承诺,标后在井研县注册公司,并在井研缴税。(若联合体投标的,由其中的施工单位在井研县注册公司,并在井研缴税。)
此条是否可以删除,原因大型国有企业开设公司需要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批,手续较多且不一定能获批。
回答:请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4。中的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问题⑤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8本项目融资要求:甲方不提供任何质押物或担保。
请问:招标人如何能保证投标人的项目融资安全性,有何措施或方法。
回答:请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8执行
问题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综合实力部分,对投标人荣誉的要求,提供 “ 鲁班奖 ” 作为评分依据。
请问:作为国家级奖项,国家优质工程奖项是否作为评分依据。
回答:请按照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综合实力部分,对投标人荣誉的要求。中的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问题⑦: 合同专用条款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试验和检验费:承包人需按规范规定试验、检验、自检以及发包人或监理人按规范要求抽检或第三方检验的项目,该部分费用在投标报价下浮比例时综合考虑中,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合同专用条款17.1(4)承包人在总承包施工期间费用:所有检测、试验(所有检测、试验(含地基基础、桩基、消防、地形复核测绘、避雷等)费、检测费(包括乙方自检、监理及甲方按规范要求及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测试发生的试验、抽检、检验费用) 请问:试验和检验项目内容,国家或行业有专门的试验检验费用计价现行标准,该费用并不包含在计价定额中,建议在工程造价计价中,增加检验试验费用的计价,下浮比例与报价下浮一致。
回答:请按照 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问题⑧: 合同专用条款17.1(4)承包人在总承包施工期间费用:预算评审单位只对施工设计图中内容进行评审。
问题:在施工过程中,除了设计图纸外,投标人还需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措施方案编制和现场过程中经济签证,工程造价均要包含相关的措施费用、现场的经济签证、以及相关的设备材料认质核价,若按此描述,将造成后续预算评审争议和结算争议。建议修改为:预算评审单位按设计施工图纸以及业主审核的有关经济技术资料进行评审。
回答:请按照 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问题⑨: 合同专用条款17.1(4)承包人在总承包施工期间费用:其余不能在预算评审中列项的费用,承包人均已包含在中标下浮比例中。
问题:此描述过于笼统不明确,将导致后续预算评审和竣工结算存在较大的争议风险和法律纠纷,建议删除此描述。
回答:请按照 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问题⑩: 专用合同条款17.合同价格与支付(5)工程造价计价:材料价格按首次送评时当期的《乐山市住建局工程造价栏》信息价及市场价计算 ,如果《乐山市住建局工程造价栏》没有相关单价的,参考《***网》、《***网》、眉山市、自贡市、雅安市、成都市首次送评时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按就近、就低的原则计价。 问题:考虑本项目施工周期长,材料信息价格建议按施工期间的算术平均值进行价差调整以相应费用计算。
回答: 专用合同条款中已约定 “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可以调整 ” 。请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 ⑪ :专用条款第17.2预付款。预付款扣回方式:第一次、第二次进度款支付时分别扣回预付款总额的10%,第三次、第四次进度款支付时分别扣回预付款总额的40%。(若当期支付的进度款不足以抵扣应扣回的预付款时,则依次顺延至下期予以扣回,并在竣工验收时扣回全部预付款)。 考虑本项目工期长,预付款回扣点及比例全部在项目前期,不甚科学与合理,建议调整回扣比例及回扣次数。
回答: 专用合同条款中已约定 “ 预付款扣回方式 ” 。请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 ⑫ : 专用合同条款17.3工程进度支付。
“ 工程费用按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每月25日提交本月工程进度产值报表,当月30日前经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如有)审定并确认;确认后经发包人审核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80%的进度款。(工程进度支付:按预算评审单位评审控制价×中标下浮比例;工程量:按实际确认完成为准。)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进度支付单价:以按预算评审单位评审控制价×中标下浮比例;工程量:已实际确认完成为准。)
2.结算评审完毕后,支付至评审结算价的97%。(工程款以评审结算价为准) ”
月进度80%,完工后还是按80%,支付比例无变化,考虑本项目工期长,有大额融资和履约保证金,结算评审时间招标文件中又无约定,建议调整为完工后支付至85%~90%。
回答: 专用合同条款中已约定 “ 工程进度支付 ” 。请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四川名承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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