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4012021000313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中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接主体项目(第二次) |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 1、原:公告名称:四川省****中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接主体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为:四川省****中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接主体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原:项目概况:四川省****中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接主体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攀****路****号 D座 3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C 区 20、22、24、26 号】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更正为:项目概况:四川省****中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接主体项目招标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攀****路****号 D座 3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C 区 20、22、24、26 号】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3、原:项目名称:四川省****中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接主体项目。更正为:项目名称:四川省****中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接主体项目(第二次)。4、其余不变。 | |||
| 更正日期 | 2022年01月07日 |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 采购品目:C1504保险服务预算金额:根据实际中标单价及投保人数量据实结算。(筹资标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情况、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医疗费用增长、大病医疗导向、突发性重大疫情或自然灾害风险等因素,经测算2022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不超过70元/年/人,2022年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一档25元/人/年,二档55元/人/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筹资标准不超过170元/年/人。当年度实际筹资标准按照公布数据为准。)监督管理部门:攀枝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2930,计划编号:/,地址:****街****号。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 六、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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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四川省****中心 | ||
| 地址: | 四川****大道****号(****城)****楼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鲜老师;联系电话:0812-***284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 |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攀****路****号D****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 区 20、22、24、26 号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元菊;联系电话:0812-***6733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 电话: | 180****5333 | ||
| 五、附件 |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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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82/WLKBNX4B4pnqPFb2lM5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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