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320202100103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甘孜藏****中心年下半年疾控工作物资采购项目 |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2月16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更正事项 | 结果公告 |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 经复查,发现成都安德瑞贸易有限公司、四川美易华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尚善乐康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国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产品14、2mL样品瓶配套螺纹口瓶盖;15、2mL广口螺纹口样品瓶(琥珀色带书写签)与102、2mL样品瓶配套螺纹口瓶盖;103、2mL广口螺纹口样品瓶(琥珀色带书写签)报价不同,由于字数限制,完整变更内容详见附件。 | |||
| 更正日期 | 2022年01月06日 |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 采购品目: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监督管理办公室:甘孜州财政局采监科;联系电话:0836-***4521; 采购计划号:SCZC513320334502_20210002;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 | |||
| 附件 |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中心 | ||
| 地址: | 甘孜州****路****号 | ||
| 联系方式: | 0836-***817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街****号2栋22层1号 | ||
| 联系方式: | 028-****783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 电话: | 173****0171 | ||
| 五、附件 |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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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82/fAS9Ln4BZCCCHEfAmiU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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