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经鼻胃镜检查服务”采购项目
邀请公告
1.邀请内容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根据需要,拟通过“公开邀请+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经鼻胃镜检查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商。拟成交服务商1家,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要求的服务商参与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经鼻胃镜检查服务
2.2.项目编号:BOCSC-FW-2021-020
2.3.服务范围: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全辖
3.被邀请人资格要求
3.1.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被邀请单位方可参加。
3.2.被邀请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3.被邀请单位之间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有任何关联。
3.4.被邀请单位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5.被邀请单位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6.拥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7.服务商能够提供经鼻胃镜检查服务
3.8.不接受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服务商参加本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1年03月13日至2021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35号中****楼。持有效的下列证件(证明、证书)领取邀请文件:
(1)领取人有效身份证(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人需提交领取人个人(在职)养老保险实缴信息清单原件(期限: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加盖公司公章和社保章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针对未办理三证合一企业)
(4)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针对未办理三证合一企业)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6)“能够提供经鼻胃镜检查服务”承诺函
(7)“能安排专人全程陪同,陪同人员持执业护士证书”承诺函
(8)“能够按月提供实际使用人次清单,能够在结算费用前进行垫款”承诺函
(9)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的承诺函
以上(2)-(5)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审核。
4.2.不提供邀请文件邮寄服务。
4.3.如有效报名公司不足3家,本次邀请作废。将重新发布《邀请公告》并重新接受公司报名。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35号中国银****中心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邀请人不予受理。
5.3.不接受邮寄的应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在“***平台(四川省)”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5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袁先生 翁先生
电 话:028-****3198 028-****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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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82/oS2NJXgBw9YV_z3zKe0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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