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 | |||
| 510201202111142 | |||
| 二、项目名称 | |||
|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2022-2024年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 |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 供应商名称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66号天府软件园三期2栋3层、6层13-14号、10层7-9号、11、12、13、14层 | ||
| 中标(成交)金额 | 2610000.000(总价) |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2022-2024年医疗责任保险:名称:四川省妇幼保健院2022-2024年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范围 :主险:医疗责任保险、附加险:1.附加医疗意外责任保险,2.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3.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赔偿限额及免赔、司法管辖、特别约定:承保基础特别约定,追溯期特别约定,关于医务人员的特别约定,关于医务人员的特别约定,关于医务人员、床位数变动的特别约定,医疗纠纷处理,责任认定特别约定,必要、合理费用特别约定,关于法律费用的约定,由于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含精神损害)所产生的费用,和因此发生的法律费用等。以及在医院未发生赔偿情况下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如律师代理费等。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和护理活动中无过错行为,但发生了无法预料、不能防范的医疗意外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由于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时间: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期限和协议期限为叁年(2022年1月1日00:00至2024年12月31日24:00),但如果出现政策调整、不可抗力、服务考核不合格、采购任务取消或变动等情况时,协议提前终止。;标准:因产生医疗纠纷而遭受患方故意伤害,造成被保险医疗机构的投保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在医疗机构场所内,发生保险事故导致第三者(含患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于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 组长:潘攀;成员:邱德君、张悦、胡利、王兆勇(采购人代表)。 |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与采购人协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 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5%×80%收取。 |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26168.000元 | ||
| 七、公告期限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 1.四川省政府采购备案编号:SCZC352910_20210005、20210106;2.资金来源:财政性(自有)资金,已落实;3.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3190;4.信用融资政策: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 ||
| 地址: | ****街****号 | ||
| 联系方式: | 028-****8224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 |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街****号新希望国际B****楼 | ||
| 联系方式: | 028-****544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 电话: | 028-****5446 | ||
| 十、附件 |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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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82/qM3yBX4BZCCCHEfAZ5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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