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公交出告[2024] 021号
经平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表)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
(2024)31号地块(平山县2023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 |
平山县平山镇李家庄村 |
0.0081 |
医疗卫生用地 |
50年 |
≤35% |
≤2.0 |
≥35% |
≤78米 |
5 |
5 |
0.1 |
|
(2024)32号地块(平山县2023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 |
****楼村 |
0.8097 |
医疗卫生用地 |
50年 |
≤35% |
≤2.5 |
≥35% |
≤78米 |
459 |
459 |
5 |
|
备注 |
(2024)31号地块(平山县2023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该宗地上已没收的地上建筑物价款40.91万元,与土地竞买保证金****中心,并上缴县财政非税账户。 (2024)32号地块(平山县2023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该宗地上已没收的地上建筑物价款122.70万元,与土地竞买保证金****中心,并上缴县财政非税账户。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上述宗地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地块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表或规划要点。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5日16时00分前****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16时0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1月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中心进行。
地块拍卖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00分。
七、本次拍卖活动具体由河北中巨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及交纳保证金方法:
联系地址:****中心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133****9677
开户单位(收款人):****中心
开户行:中行平山支行
账号:101202988981
注意事项: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时请注明“****中心土地竞买保证金”。
****中心
河北中巨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83/P-ialJIBT34FufHgXVWQ.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