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太原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1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备注 |
|---|---|---|---|---|---|---|
| 1 | 城乡医疗救助第三方经办服务费 | -1.按照“政府主导、联合办公、专业运作、便捷服务”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第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中标供应商要与医保部门建立联合办公机制。 2.中标供应商须在市及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城乡医疗救助的服务工作,并协助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做好本辖区内各项救助工作。中标供应商要建立相应的市、县两级经办服务管理机制。 ★3.中标供应商要具备优质、成熟的经办服务能力,****城乡医疗救助运行实际,利用自身的专业人才、技术、网络、风险管控等各方面的优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中,***网络、****城乡医疗救助承办服务工作。 ★4.****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协助医保部门开展医疗救助政策宣传、业务受理、费用审核、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监控、现场稽核、异地调查、医院合作与管理、运行统计分析、医疗救助档案管理等服务工作,同时协助市和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对医疗救助对象开展的其他医保服务工作。 ★5.中标供应商要根据医疗保障部门提出的需求,****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后期日常运行维护和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 ★6.中标供应商要协助医疗保障部门建立完善救助对象数据信息动态共享机制,对重点救助对象等省、市政策规定的救助对象在市域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协助医疗保障部门开展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救助一体化经办;要在不超过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对象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的救助支付结算。 ★7.****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变化情况,及时组织市、县、乡(街)****城乡医疗救助经办及管理人员开展政策和操作流程等业务培训。 ★8.****城乡医疗救助服务工作中,不得有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违规违纪、服务态度恶劣、执行政策偏差等问题,如有发生,将纳入年终考核管理,并根据考核结果从年度服务费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如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或法律责任。 | 4500000 | 2022年01月 | 否 | 城乡医疗救助第三方经办服务费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太原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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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84/50fmAX8BhSKEcmsyBdY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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