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求,拟对磁共振成像(MR)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于2024年10月15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长治市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预算:1200万元
三、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社会各界及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长治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路****号
联系人:李主任、秦先生
联系方式:0355-***103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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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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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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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1.5T磁共振成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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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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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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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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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津法规;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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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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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勋 |
医疗 |
主任医师 |
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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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光 |
医疗设备 |
副主任技师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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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新 |
影像 |
主任医师 |
山西省针灸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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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高建勋:采购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医疗卫生行业及地方标准;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设备购置后可完成辖区内妇女儿童疾病诊治功能任务,采购数量、交付实施时间地点、履约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要求,同意该项目进行。 胡光:上述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能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可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购项目需实现的目标明确,可以满足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等合理,同意执行采购。 吴永新: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符合政府采购项目履约的时间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同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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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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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需求论证.pdf
24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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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84/8Auxj5IB8eSL32Ce-8v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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