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高平市医疗集团(高平市人民医院)拟对 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于 2 0 2 3 年 1 月 10 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高平市医疗集团(高平市人民医院)
二、采购 预算: 1025 万元
三、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社会各界及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高平市人民医院
地址: 高平市建设南路 331 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0356-***5933
发布时间: 202 3 年 1 月 12 日
附件:需求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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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医疗集团(高平市人民医院) 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 需求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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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平市医疗集团(高平市人民医院) 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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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高平市医疗集团(高平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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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医疗设备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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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02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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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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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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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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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莲 |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高级 |
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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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爱萍 |
太原****中心 |
高级 |
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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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冬梅 |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高级 |
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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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李春莲: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能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政策要求,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目、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能够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预算价格相对合理,同意采购。 范爱萍: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购项目能满足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均符合该项目的要求;本次采购预算价格基本合理,采购目标明确,故同意该项目实施采购。 吴冬梅:该医疗机构拟采购的服务能力提升设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也符合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预算价格相对合理,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同意政府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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