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1日--2026年6月3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29-****4227
邮箱:qx****@****.com
通讯地址:乾县工业区(靖庄南路司法局南20米)
邮编:7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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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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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翼华医用卫生材料生产线项目 |
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好畤路以东、规划纬七路以南 |
陕西翼华医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恒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6.5.21 |
报告表 |
1 报告表正文-陕西翼华医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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